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11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安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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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11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11  26 日— 11  30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393324   

一、 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1

吴天志

顺河社区

其他困难

2

张继龙

顺河社区

其他困难

3

王作明

安康村

其他困难

4

宗太华

安康村

其他困难

5

唐孝福

安康村

重大疾病

6

戴盛田

谭洪村

其他困难

7

郭辉禄

金滩村

其他困难

8

邓永兵

金滩村

就学困难

9

穆先碧

金滩村

长期维持基本医疗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1

温清书

龙峰村

家庭财产超标

2

谷达桥

金滩村

收入情况具备自救能力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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