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镇谭洪村十一社杀人坳处路基病害
治理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安溪镇谭洪村十一社杀人坳处路基病害治理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资金,比选人为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 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为谭洪村十一社杀人坳处路基挖方填方。
2.2建设地点:铜梁区安溪镇。
2.3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 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日)起至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在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获取资料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时 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7日 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谭洪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7723577661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7887916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