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经请示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1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管,1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内容为:主要从事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类工作和安溪镇辖区内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运、人居环境整治、河道清漂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须是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身体健康、熟悉当地情况、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
(一)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三)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六)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九)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7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铜梁区安溪镇社保所,联系人:王岚,联系电话:023-4539039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的有效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4)本人近期2寸照片2张;
(三)审核及测试
由安溪镇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安溪镇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测试。
(四)考核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果名额审减,则录用人数相应递减。
(五)聘用
由安溪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安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工资福利待遇由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月岗位工资2100元(包含个人部分五险)。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