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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1
  • 2024-06-21

安溪镇谭洪村2024年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邀请书

安溪镇谭洪村2024年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邀请书

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铜梁区安溪镇谭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镇谭洪村2024年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安溪镇谭洪村2024年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

407611.16

80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07611.16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邀请书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等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在采购代理公司处获取。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46212024625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报名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62609:3010:00

)磋商开始时间:202462610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安溪镇谭洪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磋商保证金形式:现金。

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现金缴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磋商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未按要求封装提供足额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现金原封退还(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磋商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铜梁区安溪镇谭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高老师

话:18375865070

址:铜梁区安溪镇谭洪村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老师

话:13637887916

址: 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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