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责为: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立新风;
3.做好辖区范围内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5.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6.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
7.发展村级经济,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政府、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政府、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调解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生态治理中心、乡村生态产业培育中心共7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271.37万元,支出总计3,271.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16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192.0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28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3192.0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28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19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16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2.0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2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19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16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420.76万元,占44.5%;项目支出1,771.32万元,占55.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该项收支,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1.16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50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8.45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50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8.45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升级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该项收支,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61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新进人员较多等,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2.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保障兵役征集工作经费及民兵队建设维护支出。
(3)教育支出1.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对辖区学校各项教育补助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8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7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根据渝财教〔2020〕94号,下达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文化广播设施维修改造与设备购置。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7.66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58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新进人员较多,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提高,新增敬老院改造升级项目,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6)卫生健康支出52.1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
(7)节能环保支出39.7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38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河流治理及农村环境保护效益明显,各项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10.1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6万元,下降81.7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性减少。
(9)农林水支出1,420.32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16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新增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建设项目及上年部分扶贫项目未完工。
(10)交通运输支出324.72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62万元,增长1515.5%,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11)住房保障支出70.7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2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新进人员较多等,年初预算较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水平略微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安溪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45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64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相关要求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劳务外包服务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9.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75万元。本年收入10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4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98万元。本年支出10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4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9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万元,下降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影响和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3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减少聚集,多为视频会议等。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等部门到访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9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受疫情的持续影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5.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减少聚集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产生的各项办公费,邮电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外包服务费,维修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产生的办公费和各项劳务外包服务费增加及本年度工资水平略微上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2021年度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评价,分别对乡村振兴泥结石硬化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敬老院改造升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积分制、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溪镇谭洪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临时救助、农村垃圾清运和原农技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347.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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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原乡镇农机站聘用制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 电话 |
张保山18*******55 | ||||||||||||||
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安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3.36 |
3.36 |
10 |
1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6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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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综述 | |||||||||||||||
保障原乡镇农机站聘用制干部 正常生活支出 |
资金及时发放至困难干部手中,保障原乡镇农机站聘用制干部正常生活支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人数 |
30 |
2 |
2 |
30 |
|||||||||||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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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资金拨付完成率 |
20 |
100% |
100% |
20 |
||||||||||||
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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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解决困难干部生活(万元) |
20 |
3.36 |
3.36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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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惠及人数 |
10 |
2 |
2 |
1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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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困难干部满意度 |
10 |
≥95% |
≥9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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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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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陈静 |
联系电话: |
1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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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定量指标-达到目标确定标准,计满分;低于目标确定标准,偏离度在15%以内的,按照指标分值权重平均扣分,偏离度超过15%的,不得分。定性指标-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计相应权重80%以上的分值;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具有一定效果的,计相应权重60%以上且低于80%的分值;未达成预期指标或效果较差的,不得分。 |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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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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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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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敬老院改造升级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王大洪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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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安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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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88.976573 |
88.976573 |
10 |
1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88.976573 |
88.976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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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综述 |
|||||||||
完成对敬老院的改造升级 |
按时高质量完成了敬老院无障碍改造升级,并高效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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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项目个数 |
20 |
1 |
1 |
20 |
|||||
质量 |
验收合格率 |
20 |
合格 |
合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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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
成本 |
财政资金节约率 |
10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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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资金拨付完成率 |
20 |
100% |
100% |
20 |
|||||
社会效益 |
群众认可度 |
10 |
满意 |
满意 |
10 |
||||||
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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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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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敬老院居住人群满意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填报人: |
陈静 |
联系电话: |
15*******96 |
||||||||
评分说明:定量指标-达到目标确定标准,计满分;低于目标确定标准,偏离度在15%以内的,按照指标分值权重平均扣分,偏离度超过15%的,不得分。定性指标-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计相应权重80%以上的分值;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具有一定效果的,计相应权重60%以上且低于80%的分值;未达成预期指标或效果较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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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39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