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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0
  • 2024-10-30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责为: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立新风;

3.做好辖区范围内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5.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6.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

7.发展村级经济,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政府、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政府、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人民调解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内设8个机构处室,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生态治理中心、乡村生态产业培育中心共7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31.86万元,支出总计2231.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98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债券资金减少589.7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97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债券资金减少5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2.5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2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3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9万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债券资金减少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66万元,占57.20%;项目支出955.20万元,占42.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使用年初结转结余79.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1.8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6.98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债券资金减少58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3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交通运输收入增幅较大引起的,增加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44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交通运输收入和城乡社区收入增幅较大引起的,增加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和泥结石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6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增幅较大引起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97万元,增长19.99%。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增幅较大引起的,增加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和泥结石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使用年初结转结余29.53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17万元,占3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92万元,增长36.06%,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新进人员较多等,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类商品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2.00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设置了经费限额。

(3)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科学技术项目未及时上交支付资料。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20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初本部分少报了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62万元,占1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02万元,增长43.68%,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新进人员较多,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提高,新增临时救助项目,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各类商品服务支出等。

(6)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1万元,下降31.24%,主要是将部分支出纳入了城乡社区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53.71万元,占2.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9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河流治理及农村环境保护效益明显,各项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189.57万元,占8.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7万元,增长187.23%,主要原因是2022年泥结石硬化项目支出121.29万元。

(9)农林水支出618.17万元,占28.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72万元,下降29.26%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项目未支付。

(10)交通运输支出179.18万元,占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8万元,增长589.15%,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11)住房保障支出55.07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12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防汛救灾专项支出50.37万元

(13)其他支出27.08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24万元,下降977.72%。主要2023年债券资金未拨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安溪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31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相关要求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劳务外包服务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9.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70万元,下降95.61%,主要下降原因是2023年主要是金滩村2021年油茶加工厂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计入债券资金。本年支出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9.95万元,下降87.54%,主要下降原因是2023年主要是金滩村2021年油茶加工厂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计入债券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3辆公务车支出,较上年车辆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3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3辆公务车支出,较上年车辆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大会议费11万元纳入预算,加上本年度其他会议费用1万元,203年决算数12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82.28%,主要是因为公务员陈某、罗某等赴外地学习培训。2023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8人纳入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开支产生的各项办公费,邮电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外包服务费,维修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场镇补短板项目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和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分别对乡村振兴泥结石硬化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积分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乡村道路维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临时救助、农村垃圾清运和原农技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955多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其中,信访维稳项目依上级要求不予公开。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40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0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梁静023-453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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