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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安溪镇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安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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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府2022〕3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安溪镇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

实施意见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共体育资源的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放原则

1.凡是由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体育设施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免费开放。

2.辖区内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开放体育设施。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将具备条件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3.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分时段、局部或全部等多种方式免费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4.公共体育场馆(含学校)的室外设施和不需要增加投入及增设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要做到常年向公众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暖等有运行成本费用的,可适当收取非盈利性费用,或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倡导社会各界向开放的各类体育设施捐赠和资助。

三、开放要求

1.辖区内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向社会免费开放的体育设施,每天不少于4小时或每周不少于3天。

2.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应当适当延长升天开放时间。

3.公共体育设施应在每年88日全民健身日和政府指定的日期免费开放。

4.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免费开放时间,并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县域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材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指定专人对活动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定期检查,指导锻炼者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对外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告知。

四、保障措施

1.安溪镇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全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协调、登记、检查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目录。

2.体育设施开放时段内,因设施或管理等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由个人负责。

3.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场馆管理规定、管理单位和锻炼者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积极预防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5.公共体育设施内设置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及人员,确保设施完好,保证公众安全。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安溪镇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推进。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2.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负总责。要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体育场馆设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广大青少年了解科学健身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2110  

  

附件

铜梁区安溪镇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谷  俊  安溪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彦  安溪镇镇长

王大洪  安溪镇人大主席

成  员:朱健午  安溪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建华  安溪镇卫健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服务中心,朱健午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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