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安办〔2025〕7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矿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5年全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年,也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突破年。全年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应急管理“1366”目标思路,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推进矿山行业“四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一统四抓”体系构建、推动“六个一批”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三个一”信息化工程,夯实“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根基,坚决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推动矿山行业“零死亡”。
一、构建矿山齐抓共管体制机制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以矿长为主体的矿山全员安全责任体系,矿长为矿山实际负责人,对矿山安全全面负责,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法人和出资人的责任。开展矿长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强化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履职,严格矿长安全履职记分制度。规范矿山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和安全技术人员设置。深入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推动矿山事故防范“八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鼓励镇街配备专职、兼职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进一步增强矿山安全监管力量。区应急管理局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要达到在职人员的75%。针对乡镇矿山安全监管事项收回以及“141”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新时期强化矿山安全监管的新举措;实施业务科室与执法支队“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协调联动。
(三)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完善区政府领导包保矿山责任制度,落实重点时段节点领导到矿督查巡查和帮扶指导,推动矿山“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推动建立拟设矿权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细化明晰矿山安全禁止性、限制性和告知性负面清单,严格拟设矿权部门联合选址制度。发挥区矿安办议事协调作用,明确并落实各涉矿部门、镇(街道)相关责任,完善矿安办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矿山安全大协作、大联动,形成涉矿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推进年度治本攻坚重点工作
(一)推进“四化”建设。立足“全生命周期、全过程治理”理念,按照《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和《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指南》,编制《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持续推进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严格实施《关于加强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严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资料初审。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露天矿山矿区范围划定和安全开采监管的指导意见》,着力消除露天矿山政策性历史遗留重大隐患。用好矿山中央补助资金,完成露天矿山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持续深化矿山治理,实施矿山实际生产建设规模核定指导意见。
(二)推进“一统四抓”体系。以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为契机,加快建成以安全标准化为统领、以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重点抓主要负责人履职、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抓总工程师、抓岗位员工规范操作的矿山“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指导编制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操作规程。积极推动标准化建设,年底前,三级标准化企业100%、二级标准化达50%以上。
(三)推进“三张清单”诊断。完善“专家担当、标准引领、一企一书、一患一策”模式,深化隐蔽性致灾因素、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三张清单”风险普查,各矿山企业对照“一企一书、一患一策”组织新一轮隐患大整治;对照“一企一书、一患一策”抽查企业排查治理情况,对未开展或未按期整改隐患的要依法处罚。探索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一库三机制”(重大隐患数据库、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治理跟踪督办机制、调查处理机制),强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推进“六个一批”大规模设备更新。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方向,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优惠包”,抢抓机遇淘汰一批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标准引领退出一批高风险老旧工艺设备、机械化更新一批先进适用装备、自动化改造一批传统工艺设备、数字化引领一批智能标杆矿山、示范化推进一批安全管理信息化,实施矿山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传统矿山向现代化矿山转型,从根本上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五)推进“三个一”信息化工程。建设“一个数字大厅”,规范矿山信息化办公场所、数字屏幕、电脑设施、标识标志,形成标准规范、风格统一,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矿山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一套灾害监测系统”,推动露天矿山以AI智能视频监控、高陡边坡在线位移监测为重点,分类分级完善重大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强化物联感知、系统融合和数字归集;完成在建在生产矿山的数字建模。使用“一个安全管理系统”,推进“矿山安全在线”上线运用。年底前,全区在建在生产矿山信息化“三个一”工程完成100%、企业“矿山安全在线”运用率60%以上、矿山数字建模完成60%以上。
(六)推进“三项岗位”素质大培训。充分利用好工伤保险事故预防功能,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年底前“三项岗位”人员全部轮训一次,强化对矿山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加强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督促矿山按规定开展应急逃生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推进“三项帮扶”社会化治理。发挥安责险预防治理功能,组织专家免费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服务;启动非煤矿山重点设备维保、水害突出矿山安全风险专项诊断,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积极参加全市“矿山安全·百家讲坛”活动,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自治自助共享。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依法实施事故惩戒
(一)强化许可源头管理。实施《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98号),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深化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属地核查、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101号)要求,对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强化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现场监督和现场核查。
(二)强化矿山地方监管。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科学制定矿山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和频次,严格按批准的计划实施。坚持过罚相当,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客观分析危害程度,不能动辄停产停建“一刀切”;全面规范矿山行政检查行为,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带着任务检查。大力推广“监督+服务”模式,按照“自查自报自改不罚、不查不报不改重罚”的原则,对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不给予处罚,指导帮扶企业进行整改销号。实施矿山安全责任保险激励机制,推动保险费率与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挂钩。
(三)依法严格事故惩戒。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矿山,依法依规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协作联动,落实“行刑衔接”,严格“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
附件: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表
附件
2025年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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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 项目 |
具体任务及主要措施 |
完成 时限 |
半年工作进度 |
全年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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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核心绩效指标 |
1.矿山行业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推动行业“零死亡”。 |
12月20日 |
不发生事故,实现零死亡 |
不发生事故,实现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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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落实法规标准和重点文件制度建设 |
2.编制《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完成调研 |
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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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指导矿山企业落实《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检维修安全技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破碎岗位作业指导书》。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形成部分初稿 |
12月底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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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细则》《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核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实际生产建设规模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职业健康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大纲的通知》《关于做好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抓好2025年全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全市有关安全专项整治文件。 |
12月20日 |
根据工作进度 |
12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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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重点专项治理 |
5.推进矿山产业优化,严格矿山安全许可管理;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联合选址;持续深化矿山治理,从源头推进矿山规模化发展。 |
常规性 推进 |
常规性 推进 |
年度许可按期办结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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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一统四抓”体系建设,全面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一统四抓”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
常规性 推进 |
6月底按市局文件推进 |
12月底前生产矿山三级标准化100%、二级达5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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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矿山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大力淘汰落后装备工艺。 |
常规性 推进 |
6月底对照目录摸清底数 |
12月底前淘汰目录禁止的装备和工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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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化隐蔽性致灾因素、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风险普查诊断,系统性消除事故隐患。 |
6月30日 |
6月底前完成风险普查 |
12月底前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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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现场监督和现场核查。 |
12月20日 |
适时开展 |
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开展“回头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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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挥安责险预防治理功能,组织专家免费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服务、水害专项诊断以及重点设备维保安全技术帮扶。 |
12月20日 |
3月底前制定方案并开展工作 |
安全预防服务、水害及重点设备维保技术帮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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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重点工程项目 |
11.督促企业熟练掌握运用“矿山安全在线”。 |
12月20日 |
6月底前督促企业落实专人熟练掌握运用 |
12底前完善基本功能;全区企业正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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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快矿山企业“三个一”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矿山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安全管理系统和调度指挥系统建设 |
持续推进 |
6月底前完成1家企业试点 |
12月底前,在建在生产矿山信息化“三个一”工程完成6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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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快推进矿山三维数字建模 |
持续推进 |
6月底前完成1家企业试点 |
12月底前完成在建在生产矿山数字建模完成6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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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矿山“三项岗位”素质大培训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建立“三项人员”台账 |
12月底前完成培训考核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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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重点工作措施 |
15.强化区政府领导包保矿山责任制度,落实重点时段节点领导到矿山督查巡查和帮扶指导,推动矿山“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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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培训。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完成筹备工作 |
10月底前完成 |
2025年全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是油气开采安全央地属地监管强化年,紧紧围绕“1366”目标思路,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强化属地监管和承包商管理为重点,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保障“川渝地区千亿方天然气生产基地”和“国家页岩气开发综合示范区”新发展格局,着力防控油气开采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推进油气开采生产安全“零死亡”。
一、强化属地监管
(一)明确监管体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油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油气开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符合性核实。中央在铜油气开采企业(中石油、中石化二级单位)要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
(二)强化监管职责。油气开采安全监管纳入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和矿山安全监管科依法监管,属地镇(街道)配合,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技术检查员等方式强化专业技术力量,切实加强油气开采安全监管。
(三)强化矿安办统筹。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委会矿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完善落实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议事协调、信息共享、联合通报督办等制度,推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经济信息、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矿权设置、管网保护、生态环保、土地保护、企地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信息互享、政策互动,统筹解决油气开采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将油气开采安全纳入大安全统筹、大安全检查考核,统筹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联合检查执法和地企应急演练,推动组建全市油气开采安全企业联盟,加强企业共治、共享、共助功能,努力实现油气开采安全由管理向治理转变。
(四)强化川渝协同。加强川渝油气开采合作,开展安全联动,推进信息互通、政策互享、标准互用、救援互动、工作互促,推动川渝千亿方基地安全生产“一体化”发展。
二、强化央企主体责任
(五)强化体系管理。完善QHSE(HSE)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制。实行企业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敏感时期企业安全管理,强化重要时段节点“关键少数”到岗履职。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六)强化现场管控。深化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实施“一场一策”整改提升。落实高风险工程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双领导”联系,强化油气开采生产现场、施工现场“两个现场”风险管控。聚焦一线岗位员工会操作这个核心,深入开展油气开采安全入场教育、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告知,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七)强化技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加强油气开采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项目验收、装置运行等安全技术内部审查,确保工程项目从设计源头、建设过程、运营管理安全合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专项培训。
(八)强化承包商管理。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整治发包单位“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的“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的问题;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整治承包单位“人员不到位、培训不到位、审批不到位、防护不到位、监护不到位”的“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治企业内部“责任不明确、指导不到位、检查不严格”的“管理缺失、责任盲区”的问题。严格发包单位与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
(九)强化井队(站场)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先进装备及技术年度推介机制。积极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开展钻井队、联合站、天然气处理厂(净化厂)等基层井队站场安全智慧化建设。
三、开展重点专项治理
(十)井控风险。压实井控安全责任,落实企业总部井控安全管理责任、生产单位井控安全主体责任、外包施工单位井控安全直接责任。严格井控安全巡检制度,分级分类落实驻队盯井、带班盯井、值班盯井、坐岗盯井。加强井控设备物资保障,按要求配备到位、监测到位、管理到位。新钻井场应当配备正副司钻、井架工、坐岗员、安全员。所有钻井现场应当安装2条及以上放喷管线,确保应急状态下具备点火条件。
(十一)硫化氢管控。落实现场最严格的装备配备,在含硫化氢地层实施钻井、井下作业现场以及含硫天然气生产井站、天然气净化厂等场所,要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硫化氢监测设备,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设备、使用符合要求的抗硫材料和设备。高含硫集气站应设置硫化氢有毒泄漏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强化作业人员最严格的应急培训,切实加强生产作业人员硫化氢防护培训,确保每个人员知风险能应急。落实现场最管用的应急人员,在可能存在硫化氢泄漏的作业现场危险区外要配备监护人员。
(十二)集输管网治理。强化源头治理,企业在管道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管输介质特点选用合适的抗硫抗菌管材,针对地形容易导致管道积液的特点合理布置收发球装置,对集气干线要安装阴保系统,鼓励企业安装泄漏监测光纤。强化过程巡逻,要加大管道巡查维护力度和地质灾害调查,把安全防范的重点放在线路的巡逻守护上,实现巡线工作常态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重大隐患整治,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存在腐蚀、破损、开裂、老化、占压和地质灾害风险的管线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十三)零散气治理。严格《关于加强陆上油气田场站范围内零散气回收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65号),对照《零散天然气移动式撬装回收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开展场站内零散气回收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督办。
(十四)停产气井治理。持续推进企业全面排查废弃井和长停井,建立评估台账,评定风险等级,完善整改方案。开展“一场一策”整治提升,监测报警系统应配尽配、非标结构件应换尽换、井口装置应修尽修、废弃井应封尽封。
四、落实法规标准建设
(十五)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实施《“川渝地区千亿方天然气生产基地”重庆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督促企业落实《重庆市页岩气带压作业安全规程》《零散天然气移动式撬装回收装置安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
(十六)规范行政审批。依法依规对油气开采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帮扶指导,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安监总管一〔2008〕7号)要求,除地面工程、天然气处理厂、高含硫整装气田首口开发井钻完井工程要依法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外,企业不再对钻井等工程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首口开发井系指整装气田开发方案的第一口井,不是区县行政区划的第一口井;企业应当将开发方案抄送区应急管理局)。井口零散气撬装回收属于油气集输的环节,不单独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单独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市内跨区建设项目,企业要向项目涉及的所有区县报告。取消石油天然气服务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确因省外业务需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不得要求企业支付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等经费。
(十七)强化监管执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调查对中介机构和安全专家服务质量的回溯机制。实施中介机构和专家服务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严厉惩治服务机构或安全专家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行为。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十八)强化救援联动。建立区应急救援中心统筹、三级救援队伍各司其职、社会救援力量和中石油、中石化重庆相关单位参与的油气开采、硫化氢泄漏、集输管网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十九)开展企地联动。切实加强油气开采地企联动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地企联动应急演练。
附件:2025年全区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表
附件
2025年全区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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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 项目 |
具体任务及主要措施 |
完成 时限 |
半年工作进度 |
全年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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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核心绩效指标 |
1.着力防控油气开采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推进油气开采生产安全“零死亡” |
12月20日 |
不发生事故,实现零死亡 |
不发生事故,实现零死亡 |
|
2 |
二、落实法规标准和重点文件制度建设 |
2.实施《“川渝地区千亿方天然气生产基地”重庆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 |
12月20日 |
6月底前配合完成调研 |
12月底前参与《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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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实《重庆市页岩气带压作业安全规程》《零散天然气移动式撬装回收装置安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反馈意见 |
12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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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依法依规对油气开采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帮扶指导 |
12月20日 |
根据工作进度 |
12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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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重点专项治理 |
5.开展井控风险、硫化氢管控、集输管网、零散气回收、停产气井安全专项治理 |
常规性 推进 |
6月底前组织一次企业间帮扶检查 |
12月底前组织一次企业间帮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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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全区油气开采零散气回收撬装装置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风险评估 |
12月底前完成 |
根据工作进度 |
12月底前开展“回头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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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加强应急联动 |
7.摸清石油天然气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专家底数 |
12月20日 |
根据工作进度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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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油气开采、硫化氢泄漏、集输管网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完成部分初稿 |
12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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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地企联动应急演练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开展1次地企联动应急演练 |
12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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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重点工作措施 |
10.强化油气开采安全属地监管措施落实 |
12月20日 |
持续推进 |
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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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油气开采安全监管干部培训 |
12月20日 |
6月底前完成统计 |
12月底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