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预防等。社区保健: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
医院主要由临床科室、医技科、公卫科、职能科室几部分构成。其中: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全科医疗科、药房、医学检验科、体检科、护理部、预防接种室、妇女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院办、党办、后勤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097.11万元,支出总计5097.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6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80.07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15.95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1.54万元。同时使用年初结和转结余较上年增加22.9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8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80.07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15.95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5.92万元,占36.44%;事业收入2883.39万元,占63.06%;其他收入22.94万元,占0.5%。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524.8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491.3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1.0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2.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0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3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26万元,占83.1%;项目支出759.14万元,占16.9%。此外,结余分配57.9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年末应付职工超额绩效未得到人社部门批准,暂未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5.9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0.07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较上年增加553.59万元,主要是今年事业成本较2022年增加;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82.48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较2022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07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82.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55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因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07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82.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55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因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36万元,占1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53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因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1484.57万元,占89.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03万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是因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3年减少了4个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47万元、津补贴17.16万元、绩效工资387.83万元、抚恤金6.03万元、生活补助148.93万元、医疗费补助15.9万元和奖励金16.53万元。公用经费2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万元,增长377.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专用材料费使用财政预算资金17.7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1.12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和专用材料费17.7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费由事业经费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接受捐赠价值135万的彩超1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759.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对12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12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芳023-4569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