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议决定;负责起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类会议组织、文件收发及管理、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统筹机关内、外公务接待、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机关设备设施维修、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及调度等);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协助街道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街道下属机构及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关系。
2.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信息管理、每月干部工资编报工作;负责做好宣传、意识形态、舆情监管、统战等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街道的各项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308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46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308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8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6万元,农林水支出273.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4613.7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835.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78.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5.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5.06万元,比2023年减少46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85.49万元,比2023年减少18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99.58万元,比2023年减少2778.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比2023年减少21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比2023年减少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2万元,比上年减少360.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通过巴川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2024年下属产业培育中心等7个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自编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99.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家艳 联系方式:023-4568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