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川办〔2023〕75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巴川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涉农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
《巴川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经街道领导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川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
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我街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保障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保障机制,确保因自然因素或外在因素影响动态新增的危房都能及时发现,并通过采取危房改造、租赁闲置住房等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因住房问题返贫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实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监测对象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四、监测机制
建立“农户日常自查、村(涉农社区)定期排查、街道随机巡查、应急预警排查、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
(一)农户日常自查。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对所属房屋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检查检修负责。若农户发现其住房出现影响居住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村(涉农社区)或街道报告。
(二)村(涉农社区)定期排查。村(涉农社区)成立巡查小组,建立日常动态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情况村(涉农社区)分别按月进行统计,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及时报街道,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由农户本人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
(三)街道随机巡查。街道要对各村(涉农社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进行随机巡查,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不漏一户、鉴定准确。对村(涉农社区)排查出的危房或预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街道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鉴定。
(四)应急预警排查。各村(涉农社区)要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每年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期,及时开展应急预警及巡查排查,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因发生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损毁的,由受灾房屋所属村(涉农社区)在3日内上报街道,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部门数据共享。建管办要建立与民政、产业培育中心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对接动态调整后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村(涉农社区)按名单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五、应急处置
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及鉴定,对排查出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存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采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围栏等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改造一户。
坚持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鼓励采取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租赁或置换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等多种方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做好兜底保障,确保住房安全。
六、建立台账
街道和各村(涉农社区)要落实农房日常安全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及时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街道要统计汇总本辖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每季度向区住建局报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预警数据。
七、保障措施
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乡村振兴大局,街道和各村(涉农社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配齐配强农房建设管理队伍力量,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