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川办〔2025〕22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巴川街道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室(办、中心、大队):
《巴川街道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办事处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街道开展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川街道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渝州路“6·11”摩托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街道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办公室印发了《全区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铜防办发〔2025〕17 号),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巴川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巴川街道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一)场所设置问题。
1.未与建筑物、燃气管线、电力管道和散发可燃气体场所保持规定安全距离;
2.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场所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
3.电动自行车室外停车棚未采用高度不低于1.5米实体隔墙进行分隔,未分组停放或每组停车数量超过20辆;
4.建筑架空层停放充电场所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建筑其他区域完全分隔。
(二)场所管理问题。
1.未明确管理单位;
2.未明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3.未设置两轮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全公示牌。
(三)秩序管理问题。
1.在道路、公园、广场等区域违规、无序停放;
2.进楼入户停放,在不符合停放充电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地下车库、建筑夹层等室内停放,实施“飞线充电”行为;
3.占堵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应急准备问题。
1.未制定灭火应急处置预案;
2.未建立和明确灭火应急处置力量;
3.未结合实际配齐灭火应急器材装备。
三、任务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摸排,集中整治隐患,落实管理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统筹负责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各村(社区)和物业单位对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
(二)督促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督促责任主体“一点一策”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销号。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要明确管理单位,规范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用于两轮车停放充电。
(三)全面纠违。派出所、经济发展板块规划建设岗、平安法治板块应急管理岗等联动,依法查处两轮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制止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进楼入户停放,在架空层、地下车库、建筑夹层违规停放、飞线充电,以及占堵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
(四)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公示运营单位、管理单位和所在乡镇街道名称,以及相应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制定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五)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行业管理,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播放火灾事故案例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两轮车停放充电安全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5日前)。街道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针对整治任务,聚焦整治重点,全面摸排、整治隐患、强化管理。各室(办、中心、大队)要加强统筹和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各村(社区)要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深刻汲取渝州路街道“6·11”火灾事故教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摸清底数(7月31日之前通过一表通将台账上传至平安法治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隐患排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复查验收标准,通过整改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和管理漏洞。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从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选址、施工建设、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统筹考虑,建立完善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村(社区)要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在整改期间发生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