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指示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坚持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街道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0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6类,其中:领导简介、分工类2条,内设机构类1条,公告公示类1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工作动态类10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街道未发生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办事机构,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无自主建设的网站进行对外政府信息公布。主要是依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信息公开。街道充分利用好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一信息公开平台,积极组织各办所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学习,使街道人员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在平台上及时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在利用好平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完善,通过完善制度,确保平台的有效利用、信息的及时公开。街道先后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同时街道还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把信息公开和保守国家秘密有机统一起来,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 |
0 |
2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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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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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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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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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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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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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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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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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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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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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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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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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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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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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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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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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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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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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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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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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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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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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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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各办所、村(居)主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树得还不牢,对《条例》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精神把握不透,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求的意愿不足,进而导致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无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大部分皆为兼职人员,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习或培训。很多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不知应该公开些什么,怎么去公开,很大程度影响工作质量,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且大部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类别多,信息量大,工作人员对信息的分类不够精致,专业素质不够,导致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不足。信息公开相关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一些村居、站办所主动公开、送交信息不及时,主动公开条数明显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逐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认真做好, 财, 政, 性资金、重大, 公共政, 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让工作人员知道政务公开应公开些什么内容,怎样公开,怎样将公开与工作有效结合,努力将工作开展与信息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