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公益性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
招聘公告
为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23〕70号)规定,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为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基层就业服务。
三、招聘条件、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社会公益事性,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白羊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窗口(白羊镇金羊街166号),联系人:余明霞,联系电话:023-81600005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核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核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登记证》核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4)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彩色打印纸质1份。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核及测试。
报名结束后,由白羊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白羊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并经白羊镇党委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白羊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铜梁区白羊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和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补贴(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管理制度汇编》相关规定执行。(注: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发〔2020〕108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