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府〔2024〕15号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清明节前后是农事用火、祭祀扫墓的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时刻紧绷森林防火之弦,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村(社区)书记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村要实行分片包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管理体系。
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各村(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巡山护林人员到岗尽责;要强化对坟头墓地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防范工作,严禁在林区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带火入山和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人”等智障人群的监管。各森林防火检查站要加强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工作,严禁一切危险火源进山。镇农服中心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预警,科学处置
各村(社区)要按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火险预警,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力量布防、物资储备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整装待发,一旦发生森林火险,各指挥长要靠前指挥,科学组织调度,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投入战斗,注重扑火安全,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坚决避免次生伤亡事故发生。
四、坚守岗位,尽职履责
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在岗履职,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林火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险),要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镇值班室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实行严格的归口管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假报、误报、瞒报。清明节期间,我镇将加大值班情况的抽查力度,对脱岗、漏岗等不认真履职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