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府〔2024〕31号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
《白羊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羊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 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铜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16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问题。
1.强化标准实施。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指导服务等,加大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执行国家标准落地见效。
(二)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2.强化场镇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统筹做好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空间布局,因地制宜规划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充电设施。
3.推进既有场所设施建设。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4.规范充电费用。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居民住宅小区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收费,按照所在场所适用的电价政策执行。
5.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违规停放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规范人行道电单车停放秩序,对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统一制作悬挂“安全公示牌”,逐项明确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三)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6.严打非法改装行为。组织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强化线上经营监管。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8.严格登记管理。在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对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科学设置过渡期,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9.强化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违法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
(四)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0.加强销售企业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根据市级监督抽查统筹安排,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1.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
(五)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12.推动以旧换新。支持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
13.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支持鼓励包含废旧蓄电池在内的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处置企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动生产企业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六)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4.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配合相关区级部门建立“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及时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并配合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15.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行政处罚信息报相关区级部门,依法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严重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从严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中旬前)。各村(社区)、各相关岗位结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6月下旬至2025年11月)。各村(社区)、各相关岗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各村(社区)、各相关岗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作。成立白羊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镇长叶永强任组长,分管领导肖必兵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板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推进等事项。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将排查整治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重点内容,对进展滞后、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村(社区)、各相关岗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制作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发放一批反映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的系列宣传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制度保障。宣传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