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
白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目 录
1.白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2.白羊镇防汛应急预案····················································23
3.白羊镇抗旱应急预案····················································31
4.白羊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9
5.白羊镇道路交通应急预案··············································43
6.白羊镇消防应急预案····················································48
7.白羊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51
铜梁区白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1.1预案目的
为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预案范围
本预案指在我镇辖区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较大以及其他性质较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范围较广、会引发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2)情形严重、出现人员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3)影响范围较广、损失较重的自然灾害事件;
(4)危爆企业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突发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8)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9)其他安全事故。
1.3 事权划分
事故(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 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属各办所(中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帮助事故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2.2 预警级别和发布
2.2.1 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
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 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将要(已经)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将要(已经)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将要(已经)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2.2 预警发布
由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风险研判,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权限。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发布;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镇政府按规定统一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信息并重新发布。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
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通过广播、公告栏、QQ、微信、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
(4)预警解除。经专业人员监测显示事故(灾害)信息已逐步减弱,且经领导小组研判后已构不成灾害,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3-45851201。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2.4 各牵头单位及主要职责
2.4.1 应急救援工作按发生安全事故的类别分别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
(1)地震地质灾害由规划建设环保办牵头负责。
(2)道路交通事故由应急办牵头负责。
(3)防汛抗旱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4)森林火灾事故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5)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6)传染病疫情及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由民政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
(7)危爆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应急办牵头负责。
(8)其他安全事故由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牵头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3)帮助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导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4.2 警戒保卫工作,由平安办、应急办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人员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4.3 医疗救护工作,由民政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2.4.4 后勤保障工作,由党政办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事故(事件)情况,及时组织调用救灾物资、食品和设备。
(2)协调电力、供水等单位做好事故(事件)现场供电、供水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协调通信单位做好事故(事件)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畅通。
2.4.5 善后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民政、工会或其他单位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对伤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认领、火化等事宜。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理赔工作。
3 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 报送程序
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事件)的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规定逐级上报。
3.2 报告内容
(1)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规模;
(3)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事故(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6)事故(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3 现场保护。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亡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4 应急反应
4.1 应急报警
镇辖区内任何单位接到安全事故(事件)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电话:023-45851201)和镇应急办(电话:023-45851042)。
4.2 预警响应
4.2.1 先期处置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地属地化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发生所在的
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应进行先期处置,其单位负责人或安全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抢救伤员、控制事态、转移人员、减少损失,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4.2.2 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4级响应,
即:Ⅳ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调度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2)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及时上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调度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3)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镇长担任现场总指挥,按行业(领域)分工由各分管领导带领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相关单位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待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2.3 扩大应急
当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
前期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响应级别,按规定进行处置。
4.3 启动应急预案
进行应急响应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应急救援各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4.4 应急指挥
现场指挥由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协调安排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救、警戒保卫、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及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事件)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 其他事项
5.1 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5.2 追责问责
在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和玩忽职守。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援以及救援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责任。
5.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白羊镇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白 羊 镇 机 关 |
叶永强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大队长 |
小轿车 |
|
2 |
雷 军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3 |
肖必兵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4 |
周良民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5 |
蒋必伟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6 |
罗 燕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7 |
唐 颖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8 |
周笃署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副大队长 |
小轿车 |
||
9 |
查智勇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0 |
刘 伟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1 |
谭正洪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0 |
魏远华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1 |
谢 兵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2 |
莫 浩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3 |
杨 娟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14 |
杜福维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15 |
张 轶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16 |
刘 磊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17 |
姜正洪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18 |
杨 波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19 |
甘智敏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0 |
赵吉德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1 |
周训伦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2 |
秦小燕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23 |
何 欣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4 |
罗征海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25 |
鲜恩良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6 |
关小红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27 |
孙 纲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8 |
赵呈超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29 |
李正伦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30 |
叶 爽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31 |
林罗平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32 |
陈久超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33 |
蒋佳余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34 |
黄 利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35 |
陈明银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36 |
曹莉平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
37 |
郑 宇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38 |
梁 怡 |
女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
39 |
罗小波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40 |
周亚东 |
男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金羊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金 羊 社 区 |
陈志国 |
男 |
金羊社区 |
队长 |
摩托车 |
|
2 |
张英 |
女 |
金羊社区 |
副队长 |
无 |
||
3 |
赵婷婷 |
女 |
金羊社区 |
队员 |
无 |
||
4 |
周路清 |
女 |
凤凰村 |
队员 |
小轿车 |
||
5 |
张启润 |
女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小轿车 |
||
6 |
周训端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小轿车 |
||
7 |
雷奕雨 |
男 |
羊咀村 |
队员 |
摩托车 |
||
8 |
甘露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摩托车 |
||
9 |
段兴会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摩托车 |
||
10 |
甘世芳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小轿车 |
||
11 |
宋朝凤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2 |
朱祥林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3 |
姜学军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4 |
张秀琼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5 |
彭栋友 |
男 |
金羊社区 |
队员 |
应急民兵 |
羊咀村综合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羊 咀 村 |
赵锐柳 |
女 |
羊咀村9社 |
队长 |
摩托车 |
|
2 |
周明惠 |
女 |
羊咀村4社 |
副队长 |
摩托车 |
||
3 |
雷世明 |
男 |
羊咀村5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4 |
周娟 |
女 |
羊咀村16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5 |
周克纯 |
女 |
羊咀村13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6 |
陈春茂 |
男 |
羊咀村3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7 |
詹启兵 |
男 |
羊咀村15社 |
队员 |
|||
8 |
詹中海 |
男 |
羊咀村1社 |
队员 |
|||
9 |
李小初 |
男 |
羊咀村2社 |
队员 |
|||
10 |
刘述兰 |
男 |
羊咀村3社 |
队员 |
|||
11 |
朱文先 |
女 |
羊咀村4社 |
队员 |
|||
12 |
刘德云 |
男 |
羊咀村6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3 |
周汝云 |
男 |
羊咀村7社 |
队员 |
|||
14 |
姜甫容 |
女 |
羊咀村8社 |
队员 |
|||
15 |
朱祥贵 |
男 |
羊咀村9社 |
队员 |
|||
16 |
李正玲 |
女 |
羊咀村5社 |
队员 |
|||
17 |
雷世明 |
男 |
羊咀村11社 |
队员 |
|||
18 |
詹如祥 |
男 |
羊咀村12社 |
队员 |
|||
19 |
詹钦淞 |
男 |
羊咀村12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20 |
雷世红 |
男 |
羊咀村8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水碾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水 碾 村 |
周龙超 |
男 |
水碾村19社 |
副队长 |
小轿车 |
|
2 |
周国中 |
男 |
水碾村1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3 |
赵维良 |
男 |
水碾村7社 |
队员 |
|||
4 |
赵安文 |
男 |
水碾村12社 |
队员 |
|||
5 |
詹云泽 |
男 |
水碾村3社 |
队员 |
|||
6 |
刘昌贵 |
男 |
水碾村4社 |
队员 |
|||
7 |
陆西文 |
男 |
水碾村5社 |
队员 |
|||
8 |
苏元国 |
男 |
水碾村6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9 |
顾均 |
男 |
水碾村8社 |
队员 |
摩托车 |
应急民兵 | |
10 |
周子东 |
男 |
水碾村9社 |
队员 |
|||
11 |
苏正银 |
男 |
水碾村10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2 |
李正元 |
男 |
水碾村11社 |
队员 |
|||
13 |
赵安文 |
男 |
水碾村12社 |
队员 |
|||
14 |
周贤果 |
男 |
水碾村15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5 |
赵吉学 |
男 |
水碾村18社 |
队员 |
|||
16 |
苏元强 |
男 |
水碾村11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7 |
何 洋 |
男 |
水碾村11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8 |
刘洋 |
男 |
水碾村12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9 |
柏兴志 |
男 |
水碾村18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20 |
赵鑫 |
男 |
水碾村18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清晏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清 晏 村 |
李国云 |
男 |
清晏村11社 |
队长 |
小轿车 |
|
2 |
徐菊 |
女 |
清晏村3社 |
副队长 |
小轿车 |
||
3 |
李航 |
男 |
清晏村4社 |
队员 |
|||
4 |
周生会 |
女 |
清晏村1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5 |
欧中武 |
男 |
清晏村2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6 |
赵吉文 |
男 |
清晏村4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7 |
杨平绪 |
男 |
清晏村5社 |
队员 |
|||
8 |
赵呈华 |
男 |
清晏村6社 |
队员 |
|||
9 |
彭代霞 |
女 |
清晏村7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0 |
彭四九 |
男 |
清晏村7社 |
队员 |
|||
11 |
赵呈辉 |
男 |
清晏村8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2 |
黄代玉 |
女 |
清晏村9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3 |
张广明 |
男 |
清晏村10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4 |
黎永素 |
女 |
清晏村12社 |
队员 |
|||
15 |
肖宏川 |
男 |
清晏村1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6 |
董运学 |
男 |
清晏村3社 |
队员 |
|||
17 |
王裕良 |
男 |
清晏村3社 |
队员 |
长安车 |
||
18 |
李焜 |
男 |
清晏村3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凤凰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凤 凰 村 |
周毅 |
男 |
凤凰村3社 |
队长 |
摩托车 |
|
2 |
陈有梅 |
女 |
凤凰村15社 |
副队长 |
摩托车 |
||
3 |
汤小川 |
男 |
凤凰村8社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4 |
周学文 |
男 |
凤凰村9社 |
队员 |
|||
5 |
周建设 |
男 |
凤凰村6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6 |
杨明清 |
男 |
凤凰村7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7 |
陈祖才 |
男 |
凤凰村5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8 |
王兴友 |
男 |
凤凰村11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9 |
周训友 |
男 |
凤凰村12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0 |
刘代一 |
男 |
凤凰村13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1 |
陈道勇 |
男 |
凤凰村14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12 |
董朝勇 |
男 |
凤凰村15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13 |
徐廷芬 |
男 |
凤凰村16社 |
队员 |
|||
14 |
赵明 |
男 |
凤凰村17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15 |
陈有良 |
男 |
凤凰村18社 |
队员 |
|||
16 |
孙奎 |
男 |
凤凰村19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7 |
王文良 |
男 |
凤凰村20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18 |
周定学 |
男 |
凤凰村2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9 |
夏福吉 |
男 |
凤凰村4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20 |
周彩红 |
女 |
凤凰村2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21 |
朱玉梅 |
女 |
凤凰村1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22 |
陈方圆 |
女 |
凤凰村6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23 |
万裕伟 |
男 |
凤凰村1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24 |
程正华 |
男 |
凤凰村1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金铃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金 铃 村 |
周尚强 |
男 |
金铃村6社 |
队长 |
小轿车 |
|
2 |
张新 |
女 |
金铃村5社 |
副队长 |
摩托车 |
||
3 |
甘世文 |
男 |
金铃村6社 |
队员 |
|||
4 |
孙帮贵 |
男 |
金铃村9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5 |
陈生荣 |
男 |
金铃村1社 |
队员 |
|||
6 |
张兴尧 |
女 |
金铃村1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7 |
张小琴 |
女 |
金铃村6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8 |
陈纯贵 |
男 |
金铃村2社 |
队员 |
|||
9 |
张昌华 |
男 |
金铃村3社 |
队员 |
|||
10 |
汤献国 |
男 |
金铃村4社 |
队员 |
三轮车 |
||
11 |
孙裕成 |
男 |
金铃村5社 |
队员 |
|||
12 |
黄顺明 |
男 |
金铃村7社 |
队员 |
|||
13 |
刘发富 |
男 |
金铃村8社 |
队员 |
|||
14 |
靳肖肖 |
女 |
金铃村9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5 |
周光华 |
男 |
金铃村10社 |
队员 |
|||
16 |
周元 |
男 |
金铃村11社 |
队员 |
摩托车 |
兵马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 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备注 |
1 |
兵 马 村 |
蒋奎 |
男 |
兵马村8社 |
队长 |
摩托车 |
|
2 |
蒋建龙 |
男 |
兵马村8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3 |
陈善光 |
男 |
兵马村12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4 |
苏元华 |
男 |
兵马村6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5 |
贾晓燕 |
女 |
兵马村3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6 |
周光华 |
男 |
兵马村2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7 |
周世泽 |
男 |
兵马村3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8 |
彭栋明 |
男 |
兵马村4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9 |
周优成 |
男 |
兵马村5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0 |
陈祖明 |
男 |
兵马村7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1 |
彭术宇 |
男 |
兵马村8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2 |
陈远群 |
女 |
兵马村1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3 |
刘明芳 |
男 |
兵马村10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4 |
张群英 |
女 |
兵马村10社 |
队员 |
小轿车 |
||
15 |
周碧成 |
男 |
兵马村11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6 |
郑礼全 |
男 |
兵马村9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17 |
赵 攀 |
男 |
兵马村9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
18 |
田术林 |
男 |
兵马村9社 |
队员 |
应急民兵 |
石船村综合应急救援队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地 |
职务 |
机动车辆名称 |
|
1 |
石 船 村 |
蒋敏 |
女 |
石船村10社 |
队长 |
小轿车 |
|
2 |
黄佩 |
女 |
石船村7社 |
副队长 |
小轿车 |
||
3 |
周贤春 |
女 |
石船村10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4 |
周真凤 |
女 |
石船村12社 |
队员 |
电动车 |
||
5 |
谢远明 |
男 |
石船村2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6 |
赵光辉 |
男 |
石船村1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7 |
赵洪荣 |
男 |
石船村2社 |
队员 |
小轿车 |
应急民兵 | |
8 |
李正文 |
男 |
石船村3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9 |
夏代容 |
女 |
石船村5社 |
队员 |
电瓶车 |
||
10 |
熊瑶 |
女 |
石船村7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1 |
周光文 |
男 |
石船村9社 |
队员 |
摩托车 |
应急民兵 | |
12 |
周绪容 |
女 |
石船村10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3 |
汤启毅 |
男 |
石船村11社 |
队员 |
摩托车 |
||
14 |
周汝渊 |
男 |
石船村10社 |
队员 |
电瓶车 |
应急民兵 |
附件2
白羊镇各单位通讯目录
序号 |
单 位 |
电 话 |
1 |
镇政府值班室 |
023-45851201 |
2 |
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 |
023-45851201 |
3 |
平安建设办 |
023-45851499 |
4 |
应急管理办 |
023-45851042 |
5 |
经济发展办 |
023-45851897 |
6 |
财政办 |
023-45623848 |
7 |
城管办 |
023-45851489 |
8 |
农业服务中心 |
023-45851470 |
9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
023-45851191 |
10 |
民政社会事务办 |
023-81600008 |
11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023-81600009 |
12 |
派出所 |
023-45851454 |
13 |
司法所 |
023-45851855 |
14 |
市场监管所 |
023-81608228 |
15 |
白羊小学 |
023-45851706 |
16 |
卫生院 |
023-45851515 |
17 |
邮政分行 |
023-45851406 |
18 |
农商行 |
023-45851504 |
19 |
安居供电所 |
023-45855041 |
20 |
羊咀村 |
023-45851180 |
21 |
水碾村 |
023-45851245 |
22 |
清晏村 |
023-45851902 |
23 |
金铃村 |
023-45851395 |
24 |
凤凰村 |
023-45852265 |
25 |
兵马村 |
023-45697785 |
26 |
石船村 |
023-45851227 |
27 |
金羊社区 |
023-45852291 |
28 |
敬老院 |
15023664780 |
29 |
幼儿园 |
13635439182 |
白羊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防总制定的《防洪预案编制重点(试行)》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目的
制定本预案,其根本目的在于防御洪涝,减轻灾害、从而保证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制定原则
(一)以贯彻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严格执行分片(库、区)责任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防汛技术负责制,防汛值班工作制的原则。
(二)按照工程措施和非措施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预案应结合本镇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场镇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概况
白羊场位于政府所在地,场镇位于白羊河边,白羊场是依白羊河而建,距离河道约120米,场镇永久有居民户500余户,有小学、农民新村2处,场镇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人口近2500人。
二、防洪设施现状
2016年对白羊场镇河堤道进行了整治及清淤处理,河岸大部分岸坡比较平缓,河岸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有利于保证河道正常行洪。场镇由于位于白羊河边,上游集雨面积较大,而场镇建筑物标高较低。因此,场镇防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章 防洪组织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应建立统一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逐一落实防汛抢险救灾队伍,保证其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白羊镇场镇防汛指挥部
指 挥 长:潘 静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叶永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雷 军 人大主席
肖必兵 党委副书记
周良民 纪委书记
蒋必伟 人武部长、副镇长
罗 燕 统战委员、副镇长
唐 颖 组织委员
周笃署 政法委员、副镇长
余明霞 镇党政办负责人
蒋佳余 镇财政所所长
陈善伦 镇派出所民警
陈 虹 镇卫生院院长
杨 波 镇民政办负责人
谭正洪 镇平安办负责人
魏远华 镇应急办负责人
肖 正 镇建管办负责人
孙 纲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亚东 镇城管办负责人
陈志国 金羊社区书记
赵锐柳 羊咀村书记
周龙超 水碾村书记
李国云 清晏村书记
周尚强 金铃村书记
周定毅 凤凰村书记
贾晓燕 兵马村书记
蒋 敏 石船村书记
指挥部下设防汛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肖必兵任办公室主任,孙纲任副主任。成员:黄利、李正伦、赵阳负责日常工作。
(二)白羊场镇防汛指挥职责分工
指挥长: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规划组织,准备检查重大方案等措施的审定,批准发布防汛抢险救灾的命令。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进行防汛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长不在时,副指挥长履行指挥长职责。
镇防汛办:负责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度汛方案和当险情发生时,为指挥长提供防汛抢险救灾方案,传递防汛指挥调度命令及负责调查统计洪涝灾害等防汛日常工作。
指挥部成员:负责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洪工作任务,度汛方案,抢险落实情况。协同防汛办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织
1.抢险救灾队伍:由镇武装部组织以基干民兵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为基本力量的防汛抢险救灾常备队伍。由派出所组织以公安干警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抢险队伍,由白羊村组织以广大群众职工为主要力量的工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以便及时投入抢险。
2.医疗抢险组,由镇卫生院抽调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治。
3.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由财政所和各村(居)及工程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组织。
5.灾情调查组,由镇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建管办负责。
6.救灾和善后处理组,由财政办、经发办、民政办、平安办等负责,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7.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救灾车辆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除使用镇政府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第四章 防洪措施
一、白羊场镇防洪“三线”
白羊场镇河段实际,选择适中公路桥(即5—5断面)为代表断面,控制高程采用适中公路桥水准点高程320.500米(黄海系统),其防洪“三线”为:警戒水位为312.45米,保证水位313.45米,管理水位为310.773米。
二、洪水预测预报
(一)气象预报
由镇防汛办根据区气象局、区防汛办等单位和广播电视机构发布的气象预报,负责监视监测本地区的气象形势,一旦出现恶劣气候将迅速发布有关气象预报。
(二)水情预报
1.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由镇防汛办发布防汛警戒公报,通过广播、电话、扩音器、QQ、微信等形式告知居民随时注意河道洪水态势,切实做好防汛思想准备工作,同时由镇防汛办派专人注视洪水监测,做好汛情上报工作。
2.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由指挥长批布防汛抢险命令,镇防汛办发布防汛抢险公报,通过广播、电话、扩音器、QQ、微信等方式告知居民随时做好防汛抢险准备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汛情上报工作。
三、撤离避险及抢险救灾
(一)防汛指挥长批布防汛抢险命令后,在镇防汛办统一指挥下,将沿白羊场镇居民从公路撤离到白羊砖厂一带避险。
(二)在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防汛办安排专人负责灾情上报和统计,以镇防汛抢险队为主体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号召居民齐心协力抗洪魔,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制度
汛期内,防汛指挥部全体人员、防汛抢险队员及防汛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场镇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时,镇防汛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应迅速聚集,研究防汛抢险救灾有关工作,通知防汛抢险队员准备抢险救灾。
第五章 其 他
一、除场镇、水利工程以外的防汛工作,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具体工作由有关单位或白羊村(社)负责。
二、对在场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由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不必要损失的,要给予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白羊沿河各有关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规定,认真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于每年汛前将准备情况报送镇防汛指挥部。
四、白羊镇场镇防汛抢险队名单(共分四个小组)
队长:潘 静;副队长:肖必兵、蒋必伟、雷 军、周笃署
第一小组、组长:肖必兵;副组长:孙 纲(共31人)。
成员:陈志国、张 英、陈久超、陈明银、雷世明、周明会、李晓初、陈纯禄、周华清、詹中海、周明德、陈春茂、周娟、詹启兵、周克纯、刘文术、周发明、周贤友、罗征海、周定毅、周贤菊、陈有梅、赵 香、周艳平、周遵淑、李正伦、谢兵、姜华、彭栋志。
第二小组、组长:蒋必伟;副组长:魏远华(共31人)。
成员:周在礼、周定贤、陈国才、陈德光、周定安、赵呈银、陈友良、赵天学、陈松、陈海、陈祖才、傅全海、赵西尧、谢友贵、欧祖伯、杨明清、赵伟、周兵、李夕华、李夕清、张邦菊、关小红、周路清、詹宗玲、陈 洪、周龙伟、周训伦、郑宇、梁怡。
第三小组、组长:雷 军;副组长:黄 利(共35人)。
成员:周笃海、陈善光、陈祖明、田术林、周发贵、姜永才、熊祖富、陈明平、黄国志、黄成富、罗小波、甘世芳、谢远明、蒋 敏、赵丽莎、周汝渊、罗成国、黄洪琴、段顺琴、莫玉禄、唐朝福、周必木、刘昌荣、周定良、周发全、朱太学、刘昌孟、周子学、周龙超、赵维良、苏元铃、周 飞、赵吉德。
第四小组、组长:周笃署 副组长:谭正洪(共33人)。
成员:曾庆轩、张兴尧、甘世文、周玲、尹光明、陈纯贵、张华、孙建云、刘发富、杨 波、李国云、肖先训、李 航、周 会、尹魁田、欧中伍、刘德宽、黄代玉、李国春、李国兵、徐菊、李正白、李国柱、周笃敏、刘明良、涂传友、赵呈超、周 煜、刘 伟、周尚强、李丹。
五、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镇防汛办联系电话白天:023-45852110、023-45851470;夜晚:023-45851201
白羊镇抗旱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用水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旱灾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庆市抗旱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旱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由旱灾引发的各类次生衍生灾害。
2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各工作组按职责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3 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铜梁区西北部,全镇幅员面积38km2,辖7个村103个农业合作社,1个社区,共计人口1.56万人,耕地面积15900亩;其中田9630亩,土6270亩。有水库1座、山坪塘178口,蓄水池70口,可蓄水170万m3,可自流灌溉面积6250亩。机电提灌站9处,灌溉面积3000亩。多年平均降雨1100mm,多年平均气温17℃。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领导机构
成立白羊镇抗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镇长担任副指挥长,抽调党政办、农服中心、财政、卫生、民政、建管、国土、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组成,下设监测、信息、调度、保障、救灾五个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抗旱工作。
指 挥 长:潘 静
副指挥长:叶永强
成 员:雷 军 肖必兵 周笃署 罗 燕 蒋必伟 唐 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必兵任主任,办公室成员:余明霞、孙纲、罗小波、蒋佳余、魏远华、肖正、杨波、
4.2各村居委工作机构
各村居委成立抗旱工作小组,由村居委书记担任组长,各农业社社长任副组长,配备以村民兵为主体的救灾队,负责村居委抗旱救灾工作。
4.3职责分工
白羊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抗旱工作,具体组织全镇抗旱救灾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监测组:主体上由农业服务中心成员组成,负责旱情监测,旱情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信息组:主体上由党建办人员组成,负责对区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村社干旱情况、蓄水情况以及水库、山塘渠堰等水利设施损毁情况,及时传递信息,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主体上由党政办、民政办、国土、建管、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组成,负责按照指令及预警通知,做好水利工程的调水、救灾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抗旱救灾物资、车辆等。
保障组:主体上由民政、国土、建管、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抗旱救灾物资、车辆,干旱特别严重村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救灾组:一旦灾情发生,动员一切力量,组织开展有序的救援工作。
各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组 别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领导小组 |
潘 静 |
13896023778 |
监测组 |
肖必兵 |
15923165648 |
信息组 |
唐 颖 |
13650522961 |
调度组 |
周笃署 |
15223200336 |
保障组 |
罗 燕 |
13983149851 |
救灾组 |
蒋必伟 |
15310198556 |
5 干旱影响分析
5.1抗旱能力分析
我镇地处铜梁区西北部,虽然有上游水库蓄水控制工程,由于雨量偏少,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上述蓄水工程的蓄水量严重不足,加上承担着村民饮用水供水任务,因此可供水量不足。如遇连续干旱30天以上,就会发生粮田干旱,饮用水困难,对工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5.1.1 正常需水量分析
根据多年实际,全镇一年需水量为220万m3。其中
工业用水:1万m3;
居民生活用水:37万m3;
农业灌溉(包括花木、经济作物等)用水量:200万m3;
其他用水(渔业、林业、生态、畜牧业等):62万m3;
(备注:农村人口用水定额每人每天100公斤计算,农业灌溉用水量(包括花木、经济作物等)按每亩200立方米计算)
5.1.2 蓄水量分析
全镇有水库1座,正常蓄水量为173万m3,山坪塘182口,正常蓄水量为138万m3,全镇合计正常蓄水量311万m3;降雨可利用水量120万m3,全镇可供水量为100万m3。根据历年资料分析,到6月份,全镇各水库蓄水量约占正常可蓄水量的80%左右,实际可供水量为220万m3。
5.1.3 受旱情况分析
如果连续干旱10天,全镇有近10%的农田灌溉紧张,受旱水田为1000亩,主要分布在水碾村、兵马村、石船村、羊咀村、清晏村等地。
如果连续干旱20天,全镇预计干旱农田达到40%,约2000亩左右,旱地受灾2100亩,500人饮用水困难,主要分布水碾村、兵马村、石船村、羊咀村、清晏村等地。
如果连续干旱40天,全镇预计干旱农田达到80%,约7000亩,旱地、园地受旱面积8000亩,2000人饮用水困难,靠水库、山坪塘灌溉的大部分地区,都将出现干旱情况。
如果连续高温干旱达到60天以上,全镇90%的地区将受到干旱的威胁,受旱水田面积将达到9700亩,旱地、园地受旱面积将达到9000亩以上,有7个村近0.6万人口将发生饮用水困难。
6 预防、预测、预警
6.1预报预警
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向各村居委、镇直属各单位以及境内企业单位发布预警内容: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信息。
6.2防御部署
旱期来临前,白羊镇抗旱指挥部具体部署防御工作,①提前准备蓄水,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抗旱工作,以节约用水为主,做好蓄水准备。②提前修库蓄水,对水库、山塘、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摸查,安排资金进行修复蓄水。③提前储备抗旱救灾物资,落实救灾应急资金。
6.3预警级别
干旱预警分为4个等级,即Ⅳ级干旱预警、Ⅲ干旱预警、Ⅱ干旱预警、Ⅰ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7 应急响应
7.1连续15天旱情应急响应
预测本辖区山塘水库占总蓄水量的70%,表皮水干涸,部分农户发生饮水困难。水碾村、兵马村、石船村、羊咀村、清晏村将有部分农户出现饮水困难。为此,采取如下措施:
7.1.1召开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布置抗旱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
7.1.2动员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到各村抗旱第一线,了解旱情,检查、指导、帮助各村抗旱工作,及时协调用水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1.3机关干部职工下村,特别帮助羊咀、水碾等村寻找新水源,为下一步旱情再加重提前做好准备,以防措手不及。
7.1.4各山塘水库要集中水权,由镇村统一调度,严格控制用水,同时禁止向塘中施肥,保证水质,禁止开塘捉鱼,确保山塘水库蓄水量。
7.1.5动员各村利用现有机电提灌机具,白羊河提灌抗旱。
7.2连续30天旱情应急响应。
此时,本辖区山塘将全部干涸,水库占总蓄水量的75%左右,饮水困难进一步加大,水库养殖与抗旱矛盾更加突出,受灾范围扩大,羊寿溪水流将更加减少。为此,采取如下措施:
7.2.1抗旱指挥部将更加及时掌握全镇的旱情动态,要求各村每周一报旱情到镇,镇将旱情及时上报。
7.2.2再继续召开抗旱工作会议,进一步布置抗旱工作,继续实施一个月旱情的所有工作措施。
7.2.3成立一支专业抗旱分队,为各村抗旱提供服务。
7.2.4对发生饮水困难且无水源可找的断水村,白羊镇政府实施应急送水,并采取一切措施寻找水源,引水、抽水、送水解困。
7.2.5处理好养殖与抗旱的矛盾,防止水事纠纷发生。
7.2.6对断水的机电提灌进行挖深引水,尽最大努力确保生产用水,只要有水源,能保多少农作物就保多少,把人民群众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7.2.7组织卫生院对水质差的水进行消毒净化,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7.3连续45天旱情应急响应
本辖区水库蓄水量在60%羊寿溪将基本断流,生活用水将更加困难,预计全镇7个村饮水将更加困难,农业生产用水许多村将无法解决。为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各村抗旱第一线,团结协作,合力抗旱;集中所有力量,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更加节约用水,想方设法寻找水源,保证人畜有水。
8 保障措施
8.1旱前检查
按照防御部署,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及时整改处理,重点是水库、山塘、渠堰的修复。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开展实战演练。
8.3工作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各部门要遵守各项纪律,服从指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白羊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机构
发生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时,由镇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由镇长叶永强为指挥长,政法委员周笃署、人武部长蒋必伟为副指挥长,应急办、建管办、国土所、民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党政办、经发办、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及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建管办,由肖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管办全体成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发生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时,建管办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及时上报区政府。如发生的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属特大型或大型,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执行。
(二)职责分工
1.建管办:负责对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办:负责对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应急办: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进入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区,动员、抢救并护送受威胁和危害的人员按预定的撤离、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地带,在镇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造成的险情进行排查。
4.民政办、社保所、党政办:负责对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经镇政府审查后报区委、区政府、相关行业部门。
5.农服中心:负责因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进行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及治理要求报告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参与抢险工作。
6.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8.建管办、经发办、平安办: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将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于4小时内速报区人民政府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民政府并及时组织人员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9.信访办、司法所:负责对灾区抢险救灾期间出现的民事纠纷、信访稳定进行调处和化解,并参与抢险工作。
二、 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
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按照人员死亡、经济损失、以及威胁人员情况,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者因灾威胁100人以上。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30人以上100人以下。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上30人以下。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下。
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组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的灾情调查组在进行灾害调查后,须进行灾害的影响分析,分析内容包括:
1、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的原因;
2、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
3、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 预警信号与应急通信保障
(一)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鸣锣、广播等形式,由建管办在接到灾害报告后的初步调查中确定并向村民通告,同时向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所在村组的防灾责任人发布。在镇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前,建管办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通信保障
1、在镇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时,由通讯组负责在灾害现场设立应急通讯站,采取无线电话机、对讲机等设备搞好灾害现场与抢险救灾指挥部与镇党政办的通讯联络。条件允许时,可采用手机、传真、电话等手段加强联络。
2、抢险组、人员救护组、财产转移组、灾害监测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对讲机,以加强在抢险救灾、灾害监测中的相互联系,确保步调一致,配合有效。
四、 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建管办在突发性地震地质灾害初次调查时,应确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并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予以宣传。
(二)医疗救治
先在灾害现场成立医疗救治部,隶属疾病控制组管理,并迅速调配医疗救治必备药品和设备,然后由救护人员将伤员救至医疗救治站进行救治,医疗救护人员要做好自身消毒防护工作。
(三)疾病控制
在灾害现场成立疾病控制站,下设门诊部、观察室、医疗救治部、隔离治疗部。以上疾病检查、治疗和防疫情况,疾病控制组要定期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并由卫生院按有关疾病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
白羊镇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镇长叶永强担任,副总指挥由人武部长蒋必伟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社区)及派出所、应急办、建管办、卫生院、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余明霞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党群办成员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镇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建管办配合组成,组长由魏远华担任,成员由各办所负责人内部调配安排人员。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其他办所中心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当天值班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属地村(社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属地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陈宏担任,成员由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由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余成员组成,组长由蒋必伟担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值班电话(45851454)向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卫生院45851515,区急救中心120)向医院求救。镇派出所和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值班电话45851201)。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封闭事故段道路,设置警示标志等。
(三)镇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分管应急管理领导蒋必伟报告,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和相应部门报告。
三、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属地村(社区)、镇政府有关办所(中心)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镇分管应急管理的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四、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当天镇政府值班员在天气突变前,特别是下雪和发生大雾前,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门综合协调组提供天气预报情况。
(五)在雪天或雾天,派出所要视雪情、雾情及路面情况,合理组织车辆通行,对重要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并做好路面巡查。
(六)由于非天气因素而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比如人为因素、交通事故因素、道路因素等),派出所要立即实行交通管制或实行断交措施,并迅速疏导车辆,清除路障。特别是对人为因素造成交通堵塞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将当事人强行带离现场,尽快恢复通行。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有关方面要给予积极配合。
(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镇交安办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建管办要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通行安全。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白羊镇消防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组长(总指挥):叶永强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2)副组长(副总指挥):蒋必伟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成 员: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安全通道的门,引导、帮助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指示或广播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地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三、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消防车和综合应急救援队。
2、询问知情人士,迅速了解着火部位,被困人员情况,自救情况,接收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
3、查清火源的确切位置,燃烧物质,燃烧范围。
4、集中优势兵力,加强第一出动,立足于“快”适应作战需要。
5、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救人与灭火兼顾,要采取内外结合、上下合击的战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建立灭火进攻阵地,同时部署力量堵截火势蔓延。
四、火场供水
1、利用地面消火栓或通过消防车直接向前沿阵地供水。
2、利用手抬机动泵就近水源取水。
3、搞好火场供水。要采取直接供水、接力供水、运水供水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火场充足供水。
五、其他事项
1、首先要侦察火情采取内外结合的战术,熟悉消火栓位置和最近的水源位置,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2、加强组织指挥,要加强第一出动,保证火场供水。
3、做好后勤保障,组织好足够的灭火物资器材保障,组织好医疗救护工作。
4、要严密组织,着装整齐,出警速度快,一切行动服从指挥。
5、在战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水渍。
白羊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叶永强担任,副指挥由蒋必伟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社区)及派出所、应急办、环保办、财政办、卫生院、巡逻队、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
二、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办: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应急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经发办:负责制定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各使用单位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组织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负责动员和组织各种通信资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保障。视情况参与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财政办: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经费供应保障预案。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经费保障。
巡逻队: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负责对事故周边区域的警戒工作。
卫生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环保办: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 信息报告
(一)报送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社会公众、事发单位可直接通“110”报警电话;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事故概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应急办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镇人民政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力争30分钟内向区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信息至少每日一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二) 信息内容
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事故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伤亡及被困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 信息通报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急办应当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地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其他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应急办。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措施
先期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镇政府以及应急、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及时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次 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轻公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处置措施
(1)人员搜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开展救援工作;发现人员被困,及时调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进行救援;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搜救过程中要避免对人员造成次生伤害。
(2)疏散群众。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组织分工、疏散范围、避难场所、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安置等,组织和指导群众尽快撤离事故威胁区域。
(3)抢险救援。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开展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或消除危险源,以及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
(4)医学救援。迅速调集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实施诊断治疗;及时将重症伤员向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转运,掌握救治进展情况;视情况增派医疗专家、调配急需药物等;做好伤员心理抚慰。
(5)环境监测。对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组织危险化学品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采集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提供支持。
(6)维护稳定。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化解、情绪安抚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响应终止
现场危险完全消除,事态得到全面控制,已无发生次生衍生
灾害可能,由现场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五、信息公开
借助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镇政府及时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重建以及环境后续监测、医疗防疫、污染防治、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 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三)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对事故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