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办〔2024〕4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各板块、各岗位:
《东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由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4日
东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为有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各村(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在应急过程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减少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街道灾后重建及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辖区内各项突发事件。
东城街道成立于2006年,辖区面积约51.17平方千米,有9个社区、7个村,126个村(居民小组)。现有常住人口14.7万人,户籍人口7.6万人。居民小区364个,占城区小区总量40%。教育医疗资源丰富,共有2所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22所幼儿园。医院5家,村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9家。市场主体1.76万家,拥有万达广场、吾悦广场、重百商社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7家,派出所列管监督管理单位206家,“九小场所”4276家。
区级河流2条(白羊河、淮远河),街道级河流6条,小二型水库4座。
2.2.1淮远河:东城街道段全长16.18公里,流经东城街道晏渡社区、双门社区、姜家岩社区、梁祝村、全兴社区、花院村、飞凤村等4个社区、3个村。入河支流6条,共计14.45公里,分别是:①沿井河,流经姜家岩社区,全长2公里;②双滩河,流经姜家岩社区,全长5公里;③小平桥河,流经花院村,全长2公里;④花院河,流经花院村,全长2.6公里;⑤杨家河沟,流经飞凤村,全长1.35公里;⑥自库河,流经花院村,全长1.5公里。流域内有小二型水库3座,分别是长石水库、安全水库、拦河水库。
2.2.2白羊河:东城街道段全长0.8公里,流经水星村,流域内有小二型水库1座,为洞沟岩水库。
道路:东城街道村级道路共计150条,全长94.72公里(安全村有村级道路38条,共计19.91公里;花院村有村级道路29条,共计13.33公里;拦马村有村级道路18条,共计10.53公里;梁祝村有村级道路3条,共计3.04公里;飞凤村有村级道路15条,共计12.14公里;青羊村有村级道路15条,共计15.59公里;水星村有村级道路21条,共计15.88公里;全兴社区有村级道路6条,共计2.17公里;姜家岩社区有村级道路5条,共计2.13公里)。
通信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全街道设有区域中心站。
本街道自然灾害主要以春季风雹灾害、春夏之交洪涝灾害、防火期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为主。洪涝灾害主要隐患点淮远河两岸、城区低洼处,重点在淮远河及各村农田;森林火灾隐患点在青羊村;地灾隐患点主要是青羊村高院子。
春季旱灾主要影响农村耕地及人畜饮水;洪涝灾害主要影响农田、道路、房屋;森林火灾主要影响林区周边村社,主要在青羊村等退耕还林区;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全兴社区、龙城社区、安全村、水星村、青羊村5个滑坡带、地灾点。
本街道若发生自然灾害,主要影响企业为6个加油站(加气站)和2个危化气瓶充装企业,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险情。
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条件以及分级标准具体参照城镇内涝处置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由东城街道指挥中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东城街道指挥中心总指挥为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常务副指挥为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其余班子成员为副指挥,街道各板块、各岗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总 指 挥:王昌友 全面负责突发事件整体规划、组
织和领导,发布指令、把控全局。
常务副指挥:周 高 全力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管理工
作,协调人员、物资,参与现场
指挥工作。
副 指 挥:张晓霞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工作。
黄德生 负责拆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工作。
陈爱忠 负责监督人员责任落实、案件调
查等工作。
卢应伦 负责教育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工作,负责正向宣传、舆论引
导工作。
张 高 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畜牧
领域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张全伦 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
通、消防领域等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安全保
卫、抢险救援工作。
何永平 负责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领域等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民
政救助、医疗救护等。
陈 颖 负责通信、物资、车辆等后勤保
障工作。
熊小平 负责工贸、商贸等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
队抢险救援工作。
雷兴伟 负责建设施工、城乡住房、地质
灾害领域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
街道指挥中心分设七个组,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抢险救援、秩序维护、医疗救治、信息发布、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5.2.1街道办事处职责
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协调组织各版块、各岗位以及各村(社区)快速处置突发事件。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5.2.2村、居委会职责
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5.2.3各工作组职责
各小组具体职责参照城镇内涝处置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设定应急避难所3个(人民公园、玉泉公园、群龙广场),集中安置点3个(巴川中学、金龙小学、玉泉小学),医疗卫生所3个(人民公园、玉泉公园、群龙广场),主要分布在晏渡社区、玉泉社区、长坡社区、龙城社区的学校及周边空地。
救灾物资日常储备由安全应急岗、党政服务岗及相关区级部门负责。主要储备物资有帐篷、棉被、编织袋等,并与辖区各大超市等企业建立联系,随时调用其储备的物资。在储备物资不足时,由后勤保障组紧急采购,或由街道指挥中心商议后向上级申请调运救灾物资。
6.3救灾装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的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交通工具、应急处置装备首先保障现场各小组的调用,由后勤保障组统一安排。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街道各小组由区城运中心统一调度,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根据应急抢险需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6.5.1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向社会广泛宣传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救灾意识和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6.5.2培训
加强对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6.5.3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演练(含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总结经验教训。
安全应急岗:道路、消防、危化品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
规划建设岗:城镇危房、建设施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林业水利岗:洪涝、旱灾、森林火灾、畜禽疫情的监测、预警。
其他:经济发展岗、城市提升岗、民政服务岗、科教文体岗等岗位以及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监测、预警本行业、本地区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情况。
7.2.1接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5870801。街道指挥中心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组织会商研判,对可能引发较大级别及以上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应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7.2.2发布
及时向辖区村(社区)、重点单位发布预警,发布由信息发布组负责,通知村(社区)、重点单位行政负责人,以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发布。如通讯不畅,村、社区由驻村干部负责通知到位。
由信息报告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负责灾害情况统计并制定灾害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员制度。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地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各村(社区)以及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要核实灾情报信息报告组,信息报告组立即报街道指挥中心,经指挥长同意,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报区级相关部门。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各村(社区)可越级向指挥长报告。
在救灾过程中,实行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各小组要在每天下午5:00以前统计并报信息报告组,若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9.1.1
在应急事件发生后,只要符合启动条件,街道指挥中心会商后,立即将确定启动预案。
9.1.2
街道指挥中心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9.1.3
各工作组成员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9.1.4
由街道指挥中心根据灾情处置情况、救灾进度或上级部门的指令宣布响应结束。
9.2.1通信保障
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通信管理部门,根据救灾的实际需要,提供通信保障。
9.2.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后勤保障组根据抢险救灾应急需要,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必备物资。因应急抢险救援需要,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物资。
9.2.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民兵预备役是抢救、救援的骨干力量。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抢险和救灾任务。
充分发挥民兵的作用,组建具备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民兵队伍,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9.2.4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救灾的需要,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运输工具和人力,及时安全地将人员输送到指定的地点。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9.2.5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9.2.6治安保障
应急事件发生后,现场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9.2.7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办事处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大衣、编织袋、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等救灾物资。
9.2.8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9.2.9社会动员保障
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灾的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救灾工作的义务。在应急响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9.2.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发生自然灾害时,街道指挥中心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9.2.11法制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救灾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
9.2.12抢险救灾重点
被困人员、危险区人员转移和重要的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转移。
9.2.13纪律
(一)责任人职责纪律
(1)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
(2)必须坚决执行救灾指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
(3)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违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意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事后必须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
(4)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严禁隐瞒不报。
(5)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
(二)紧急转移纪律
(1)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有序。临危不乱,遇急不慌。
(2)转移必须先人员,后其它;先老弱妇幼、后青壮年;先贵重物品,后一般。
(3)被转移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是。
(4)被转移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支援,严禁以强欺弱。
(三)灾后安置纪律
(1)必须保证被安置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
(2)安置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各安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置,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定。
(3)被安置人员在安置区内,必须讲文明、讲奉献,共同维护安置区卫生,严防疫病流行。
(4)安置区内,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安置区的稳定。
由抢险救援组负责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村(社区)驻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村(社区)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群众转移工作。
9.4.1
由善后处置组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各村(社区)负责人负责所辖行政区内临时生活救助的分发。
9.4.2
生活救助主要以保障吃、穿,住,在灾情发生后的当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9.4.3
救灾款物发放由善后处置组登记造册,领物人签收。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级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统筹平衡、统一分配。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
由善后处置组统计需求评估,相关岗位负责恢复重建的规划、制定工作方案、重建管理以及资金和政策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