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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19-10-28
  • 2019-10-2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授权,行使街道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为: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二是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三是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四是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五是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六是发展街道和村级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七是负责卫生计生、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侨务和婚姻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八是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九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十是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十一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下设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市政环卫管理所等5个事业单位;辖7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年末机构数2个,即政府机关和财政所。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相应内设机构做了调整,设置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司、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撤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市政环卫管理所,新设立产业培育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事务中心、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将文化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将社会保障服务所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是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含年初结转结余)22652.87万元,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结余)22652.8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541.27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专项基金补助和兑付。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59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90.8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51万元,占12.33%;项目支出18630.12万元,占87.6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03.24万元,较上年增加1341.2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结余1378.85万元及上年结转一事一议24.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59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9.27万元,增加40.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6.89万元,增长163.48%。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无基金预算,年中区级财政增加对本级专项基金补助13706.25万元,农业、环保方面的投入也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0.03万元,增加3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专项基金的兑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75.65万元,增长147.8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拆迁专项基金纳入预算,年末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专项基金的兑付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2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结余1378.85万元及上年结转一事一议24.38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14万元,占6.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56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在人员经费上调的情况下严守“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压减了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9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46.85%,主要原因是文化编制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0.12万元,占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02万元,增长44.38%,主要原因是在抚恤、老年福利、临时救助及特困供养方面支出加大;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02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5万元,增长17.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食品安全和优抚对象医疗的投入;

(5)城乡社区支出17183.84万元,占80.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35.97万元,增长233.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专项基金的兑付,同时市政人员的上收导致城管执法等费用有所减少;

(6)农林水支出1070.05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93万元,增长53.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7)住房保障支出173.52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84万元,增长95.6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增加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1.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1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07.82万元,较上年减少12.0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办公费、水电费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70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60.17万元,增长89.15%,主要原因是年中区级财政增加对本级专项基金补助13706.25万元;本年支出13,70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60.17万元,增长89.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货币化调标及拆迁补偿专项基金的兑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9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今年无购置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今年无购置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3.3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到村社区业务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车辆运行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1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26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62.71万元,下降10.90%,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宣传资料、市政环卫工作装备、农村三翁式厕所改造用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项目支出中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5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0万元,从评价总体上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6个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作了各种宣传广告、公开栏、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对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宣传;二是完成了对花院水星村的改厕所工作250户;三是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四是支付了历年的民生工程款约650万元;五是认真完成扶贫工作;六是改造了老旧小区电力线路、背街小巷路灯及电办设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870836   023-4587083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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