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铜梁区东城街道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来源:东城街道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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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20211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于印发铜梁区东城街道应急预案的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各办、站、所、中心、大队,派出所、卫生院

铜梁区东城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157

目录

1 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工作原则 5

1.4适用范围 5

1.5地震灾害分级 5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6

2.2区地指成员单位职责 7

3地震监测和信息报告 9

3.1监测预报 9

3.2临震应急 9

3.3灾情报告 10

4应急响应 10

4.1分级响应程序 10

4.2指挥和协调 12

4.3应急处置措施 15                                   

4.4新闻报道 16

4.5舆情管控 16

4.6应急结束 16

5后期处置 17

5.1恢复重建 17

5.2灾害调查与评估 17

2保障措施 17

6.1通信保障 17

6.2应急装备及物资保障 17

6.3应急队伍保障 17

6.4交通运输保障 18

6.5医疗卫生保障 18

6.6治安保障 18

6.7经费保障 18

6.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8

6.9宣传、培训和演练 18

附则 19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19

7.2奖励与责任 19

7.3制定与解部门 19

7.4预案实施 20


8附录 20

8.1东城街道地震应急值班人员名单 20

8.2东城街道地震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名单 20

8.3东城街道地震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20

8.4东城街道突发地灾害事件处置流程图 20

8.5东城街道突发地灾害现场指挥部组织体系图 20

铜梁区东城街道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突发地震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地震应急预案》铜府办发20219号文件。

1.3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减灾相统一;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地灾害事件的工作。

1.5 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暂行)》,地震灾害按其破坏度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级。

1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重要地区发生3.5<M<4.0级地震,其他地区发生4.0$M<5.0级地震。

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重要地区发生4.0<M<5.0级地震,其他地区发生5.0$M<6.0级地震。

3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重要地区发生5.0<M<6.0级地震,其他地区 发生M>6.0级地震。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10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重要地区发生M>6.0级地震。

重要地区是指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平方公里的地区。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东城街道抗震救灾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辖区抗震救灾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分管安全和地灾防治的领导担任,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承担日常工作,由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东城街道抗震救灾救援指挥职责

(1) 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地震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

(2) 统筹协调、组织和指导区防灾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

(3) 负责编制区地震应急预案;

(4) 负责组织地震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5) 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灾害事件的调查与评估。

2.2抗震救灾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指导辖区防震减灾工作,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建立地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地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负责辖区地灾害应急救援的先期置工作,及时组织实施人员紧急救助,疏散安置居民及外来人口,控制生、衍生灾害开展社会动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公路沿线及控制区周边地灾害应急抢险置工作,负责公路和通航水域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和公路损毁抢修工作。

2.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指导开展因地震灾害引发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负责对地灾害诱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开展排查和,负责核实上报房屋毁损情况,负责倒房重建设工作。

3.平安办: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抢险物资、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及撤离人员等的车辆调配后勤保障工作。

5.党群办:负责组织抗震所以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统筹负责抗震救灾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置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

6.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地抢险救援技能训练和参与救援工作。

7.经发办: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防震减灾和突发地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核实、上报工业企业受灾情况。

8.产业培育中心:负责因地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调查核实、上报农业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水利工程含在建)、设施及周边防震减灾和应急抢险置工作

9.财政:负责筹集调度应急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10.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突发地灾害应急抢险置工作。

11.民政办和社区事务办:负责支持引导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灾害抢险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及时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2.团委: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建立青年志愿者队伍,并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1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的防震减灾和应急抢险置工作。

14.派出所:负责指挥地震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治安工作,组织警力疏散撤离有关人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15.卫生院:负责对受灾人员提供人道救助和心理疏导参与现场救护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和卫生健康知识。

16.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当接到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处理善后事宜

3 地震监测和信息报告

3.1监测预报

应急负责配合地震局完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负责观测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并及时上报区地指办。

3.2临震应急

3.2.1在接到上级发布的地震短临预报或在紧急情况下,办事处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48小时以内临震警报,进入临震应急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通信畅通。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10曰。

3.2.2在临震应急期,组织防震减灾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地震前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严密监视和收集地声、 地光,井水、河水、湖水等的异常升降和相动物活动反应的地震前征兆宏观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应急局。

3.2.3对生命线设施和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根据预测地震的强度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3.3灾情报告

地震发生后,办事处要及时震情、灾情报告区地指办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影响范围。包括地震有感范围、受灾范围、极灾区范围。

受灾人口。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失踪人数、失去住 所人数、需要转移安置人数等。

经济影响。包括房屋建筑破坏、基础设施破坏和次生灾 害等。

社会影响。指地震灾害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社会组 织、社会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破坏及影响情况等。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先期

地震灾发生后,办事处要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置工作,主要包括: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 援队伍参与救援;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情况;组织采取 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生灾后果;组织 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物资装备需求,组织人员接收与分配救灾物资;开展建筑物安全鉴定以及灾损失评估工作。

4.1.2响应分级

根据地震灾的紧急程度、危大小、涉及范围以及调动应急资源等情况,对应的地震灾应急响应分为IV级(一般地震)、III较大地震灾)、II重大地震灾)、I级(特重大地震灾4个等

1IVIII级响应

事发地村、社区书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险情,设置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安排专人巡查排查,并迅速上报办事处

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灾情,并按规定上报区地指办事处指挥长员赶赴 现场,开展风险研判,制定应急置方案,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地指报告。

2II级响应和I级响应

办事处III级响应的基础上进行先期应急置,成立应急指挥部向区应急局报告,待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1.3扩大响应

当地震灾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响应级别,进行置。

4.2指挥和协调

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办事处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灾情监测研判、医疗救治、社会治安、救灾救助、新闻宣传、震灾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9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负责担任,职责如下;

4.2.1综合协调组

由应急办牵头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委、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产业培育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参加抗震救灾

4.2.2抢险救援组

由应急牵头,武装部、经发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产业培育中心参加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对生灾害进行紧急置;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远程投送工作;组织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抢修;清理灾区现场。

4.2.3灾情监测研判组

由应急牵头,城市管理大队、经发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产业培育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汇总震情,做好余震监测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4.2.4医疗救治组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牵头,卫生院、经发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产业培育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组派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以及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疫病防控。

4.2.5社会治安组

平安办牵头,派出所、党群办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 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道路交通秩序、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4.2.6救灾救助组

由应急牵头,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产业培育中心、财政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等设施;组织调集 和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指导受灾镇街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4.2.7新闻宣传组

党群办牵头,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办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抗震救灾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报送震情、灾 情和抗震救灾进展等重要信息;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 判与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的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做好震区境内外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2.8震灾调查评估组

由应急牵头,经发办、财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参加。

主要职责:对受损房屋进行排查和安全鉴定;开展地震灾损失评估;对地震灾处置工作进行调查总结,编制调查评估报告;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以及应急救援企业的应急补偿。

4.2.9恢复重建组

经发办牵头,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规划建设管理环境、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产业培育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居民住房、学校、工矿商 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3应急置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可根据地震灾害现场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4.3.1搜救人员

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协调各方面社会救援力量,组织营救受灾被困人员。

4.3.2开展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积极开展卫生防疫,防止灾区疾病或传染病传播。

4.3.3安置受灾群众

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者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临时住所,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确保饮用水、食品等安全。

4.3.4抢修基础设施

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等基础 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4.3.5防范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余震导致的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4.3.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以及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打击盗窃、抢劫、哄抢、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4.3.7开展社会动员

组织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

4.4新闻报道

党群办拟稿,经指挥长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采取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报送信息。

4.5舆情管控

密切注网上网下舆论动态,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虚假信息的行为。

4.6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结束,地震次生灾害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恢复重建

5.1.1规划编制

一般、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应急办牵头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5.1.2规划实施

由区应急办牵头,相部门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灾害调查与评估

应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灾害的调查,主要负责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情况等,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2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

应急办要按照区应急局要求配齐地震灾害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装备和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6.3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办要统筹建立以民兵、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群众参与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6.4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地震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派出所要及时对受灾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街道办事处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6.5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地震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区卫生院工作人员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待伤情稳定后,转入各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6.6治安保障

突发地震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维护秩序,严禁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

6.7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

财政办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辖区学校、公园、广场为突发地震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临时安置场所。

6.9宣传、培训和演练

6.9.1宣传

应急办要协同党群办、团委、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等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公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6.9.2培训

应急办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培训,特别要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内容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6.9.3演练

应急办要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7.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政策规定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更新工作由应急办牵头组织,在有关部门的参与下进行,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

7.2奖励与责任

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铜梁区东城街道突发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城办〔2016137同时废止。

8附录

8.1东城街道地震灾害应急值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8.2东城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8.3东城街道地震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电话统计表(详见附件3

8.4东城街道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处置流程图(详见附件4

8.5东城街道突发地震灾害现场指挥部组织体系图(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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