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45366400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喻德良 |
金桂村1组 |
维持治疗 |
2 |
罗世德 |
黄升村3组 |
大病救助 |
3 |
刘家容 |
大狮村1组 |
大病救助 |
4 |
晏洪银 |
东森村17组 |
大病救助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大庙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