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镇设置独立编制机构8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大庙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7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310.05万元,支出总计4310.0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786.04万元,增加70.7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拆迁专项基金1521.65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1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0.0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1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52万元,占33.60%;项目支出2861.53万元,占66.4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全部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04万元,增加70.76%。原因为:2019年新增拆迁专项基金1521.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79万元,增加5.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拆迁相关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04万元,增加70.76%。原因为:2019年新增拆迁专项基金1521.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79万元,增加5.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拆迁相关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51万元,占1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经费相应增加;国防支出1.67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兵役征集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42.25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相应支出增加;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0.02%,为新增项目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00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0万元,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活动支出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4.23万元,占1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墓地和敬老院相关支出未达节点,比预算大幅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98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相关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0.70万元,占0.71%,为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支出相关人员工资;城乡社区支出2083.97万元,占4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经费用于园区和场镇拆迁工作;农林水支出593.39万元,占1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的建设相应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4.04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调入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万元,占1.51%,其他支出10.30万元,占0.25%,两项均为新增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2.52万元,较上年增加256.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进部分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66.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5.1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部分咨询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森林防火巡查、各项应急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投资商,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0.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专业特种技术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转运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3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536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