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置独立编制机构8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大庙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7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67.32万元,支出总计5667.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72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72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7.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72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71万元,占36.78%;项目支出3582.61万元,占63.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7.3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72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86万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9.17万元,增长70.4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86万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9.17万元,增长70.4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农村联网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20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55.00万元,社会福利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支出49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26.00万元,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272.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5.92万元,占2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37万元,增长78.4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4.49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民兵训练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乡村科普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14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4万元,增长161.50%,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一镇一主题”、文化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0.46万元,占1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4.58万元,增长200.95%,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68.96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2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45.50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0万元,增长35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支出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442.55万元,占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37万元,增长85.03%,主要原因是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1024.52万元,占22.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54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其他农业农村等支出减少。
(10)交通运输支出614.94万元,占1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54万元,增长1991.63%,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83.86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65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5万元,增长225.50%,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2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应休未休假报酬。公用经费55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7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2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6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5+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建设项目、“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02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6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5+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建设项目、“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大庙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万元,下降42.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料费、保险及日常保养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万元,下降42.5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市政车辆2023年纳入铜梁高新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市政车辆2023年纳入铜梁高新区管理。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万元,增长130.69%,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相关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49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6.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98 %。主要用于采购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7271.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对40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4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6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少数工程项目未达到支付节点,资金暂未支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建设,按工程序时进度支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婷 023-4536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