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11500224750094624D/2024-00022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大庙镇
  • 2024-03-15
  • 2024-03-15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镇设置独立编制机构8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大庙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7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乡村生态治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89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9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72.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2.5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89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00万元;农林水支出987.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72.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2.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9.8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6.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6.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92万元,比2023年增加7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和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6.41万元,比2023年增加99.80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庙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临聘消防人员、村(社区)干部补贴、人大、市政环卫等项目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大庙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消防、村(社区)干部补贴、人大、市政环卫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6.27万元,比上年减少11.77万元,主要原因为运行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6.4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婷    联系方式:023-4536600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