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府发〔2024〕2号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庙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充分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大庙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庙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依法制定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为全镇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应急管理办:
(一)检查对象频次
1.企业及烟花爆竹:对7家企业检查108家次(含消防安全);对21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检查65家次(含消防安全);
2.道路交通:对4个交通劝导站检查96家次;对11个村乡村道路检查11家次;
3.职业病健康:对涉及职业病健康的行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消防安全:对5家学校及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5家次;对7家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08家次;对13家燃放区烟花爆竹库存点、零售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65家次;对3家液化气经营点、2家天然气服务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5家次;对4家旅店、1家网吧、1家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0家次;对辖区其他社会单位、农村大院每季度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对检查到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抄送“一岗双责”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5.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检查;
6.对各办、站、所、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7.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1《2024年应急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①对存储的危险化学品的储量进行检查,是否超标准库存。
②对相关的证照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经营行为。
③对相关制度、灭火物资、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等方面进行检查。
(2)禁燃禁放区及燃放区烟花爆竹库存点、零售点
①禁燃禁放区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节点(除夕、初一、初五、元宵节)的安全检查。努力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目标。
②燃放区科学合理布点,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对不达标的库存点、零售点进行整顿,合格一个验收一个,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③对燃放区烟花爆竹库存点、零售点的相关制度、灭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2.道路交通
(1)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进行违章行为的处理。
(2)对面包车非法载客行为、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超员超载等行为进行处理。
(3)对其他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4)对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并治理。
3.职业病健康
(1)对涉及职业病健康的企业进行设施设备配备及防护措施方面的检查。
(2)对保护职工职业病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
(3)对涉及职业病健康的重点部位、重点危害、重要环节进行检查。
4.消防安全
(1)对所有的单位、学校、部门、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专、兼职消防员的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3)对电源线路、液化气使用、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对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事件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
5.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场所
(1)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企业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外来劳务人员、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4)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情况。
(5)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和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6)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履职情况。
(7)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8)检测时记录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经检测人员签字后检测记录的存档情况。
(9)企业按照规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情况。
社事办: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大庙敬老院开展安全检查共计11次;
2.对各村养老服务站开展安全检查共计11次;
3.对卫生院、卫生室及中小学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共计14次;
4.对东森村公益性墓地开展安全检查共计9次;
5.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2《2024年社事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一院”不少于6个干粉灭火器的要求配备灭火器。
2.敬老院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每天按时到岗到位进行安全检查。
3.加强对老人的管理,不准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准随意增加和改变电器设备。
4.对敬老院发生紧急情况逃生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5.对发生紧急情况时逃生线路的畅通情况进行检查。
6.对敬老院、各村养老服务站、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卫生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等安全检查。
党政办: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全镇范围内的3家学校、2家幼儿园、政府机关大院、各村(社区)意识形态场所安全每月检查,共计58次。
2.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3《2024年党政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学校配电房是否达到规范设置、重点警示区域等场所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等。
2.检查学校生活区、住宿区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等。
3.检查学校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室外消防栓能否正常使用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用电用气安全等。
4.检查政府机关大院消防等安全。
文化服务中心: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全街道范围内的1家网吧每季度检查,共计12次;
2.对佛光寺、何董寺检查11家次,对其他寺庙、文物场所进行抽查;
3.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4《2024年文化服务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场所等基本设施的安全情况,用电防火方面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等现象。
2.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场所配电房是否达到规范设置、重点警示区域等场所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等。
3.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场所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室外消防栓能否正常使用等。
经济发展办: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辖区内工业、商贸企业检查合计68家次,并对年内增减企业进行动态监管;
2.每月对辖区内的个体户抽查;
3.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5《2024年经济发展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工贸行业
1.对工贸企业的所有证照手续是否齐全、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检查。
2.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3.对工贸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4.对工贸企业的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对新工人入厂上岗前的培训合格情况进行检查。
农服中心: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检查辖区5个水库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安全。汛期每年5到10月份,每月一次,共计30次;非汛期每月随机抽查两座水库,共计20次;合计50次。
2.检查变形拖拉机是否违规上路,农机是否规范使用。每月一次。全年共计12次
3.检查5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情况,每年高发期5月到12月,每月一次,共计40次。春节及清明节期间对林区和东森村公墓及相关的林区进行重点检查。
4.检查户籍在辖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手续是否齐全,一季度一次,全年共计12次;
5.检查农村沼气用户用气情况,是否规范用气,每季度抽查一次,全年共计4次。
4.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6《2024年农服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森林防火
(1)对所有护林员进行一次森林防火方面的业务培训。
(2)对所有护林员正确使用灭火物资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3)对进山入口的哨卡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对林区村、社、院、户落实森林防火方面的宣传工作进行督查。
(5)对物资准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农业农村工作
(1)检查农村用电方面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存在电线老化,是否存在电线离住户距离不足等情况。
(2)检查堰塘、水库、河流、养鱼池等场所是否立有安全方面的警示标志,是否存在电线与居住场所距离不足,是否存在养鱼户在池塘边私拉电线、是否存在钓鱼安全隐患等行为。
(3)检查农用机手在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规程是否熟练,是否具备驾驶技能。
(4)检查农用车辆各种手续是否齐全,在平时的运输中是否超载、是否无证驾驶、是否出现非法载人等行为。
规划建设环保办: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辖区内一个地质灾害点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合计54次;
2.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动态监管检查;
3.对辖区内危旧房、公路等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共计26次;
4.对金龙豪庭等4个居民小区、物业检查9次;
5.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7《2024年规划建设环保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
(1)对监测点进行巡查。
(2)对所有监测点监测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3)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演练。
(4)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一年一次地质灾害的摸底排查。
(5)对配备的地质灾害点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
2.建设工地
(1)对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工作区域内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工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进行检查。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措施防护情况以及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及日常安全巡查记录等方面进行检查。
3.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农村危旧房
(1)检查物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查物管用电方面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和私拉乱接等情况。
(2)检查小区配电房是否达到标准规范设置、重点警示区域等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3)检查小区楼院摩托车充电桩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防火防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等。加强对小区、居民楼院的水、电、气、线路、危旧房屋、形成隐患的构筑物、树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小区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消防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室外消防栓能否正常使用等。
(5)检查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等。
乡村治理中心: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对场镇市政设施、道路每月检查一次,共计12次;
2、对辖区内涉及环保的每月检查一次,共计12次;
3.具体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7《2024年规划建设环保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场镇道路是否有破损路面;
2.检查场镇路面是否有地质滑坡;
3.检查场镇市政设施是否有损坏;
4.检查辖区内涉及环保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
(一)检查对象及频次
1.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隐患排查,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宣传;
2.每月开展不少于3个行业类别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对辖区道路交通进行隐患排查,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2.对辖区农村(社区)房屋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等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是否完善审批手续,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3.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机械设施设备、员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
4.对辖区房屋、农村大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安全、消防隐患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5.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宗教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6.对辖区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经营网点进行安全检查,禁燃区的社区要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管控责任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节点(除夕、初一、初五、元宵节)的巡查防控。
7.对辖区地灾隐患进行排查,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8.对辖区水库、塘堰、自用船舶、防洪、防汛、森林防火、农机农电等进行安全检查。
四、执法检查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
(二)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况组织专家或三方机构参与检查。
(三)开展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时应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图片、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
(五)对整改意见复查的,应在整改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超过10日未完成整改的,说明理由并形成书面材料。
(六)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七)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八)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移送到相关部门处理。
(九)各办、站、所、中心在检查中如有发现“僵尸”企业等应依法取缔的,应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
(十)对本年度新增企业,由相关办、站、所、中心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并进行检查。
(十一)每月20日前各办、站所、中心将本月检查情况填表、复印检查记录交应急办汇总。
(十二)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做好登记整理,并于次月10日前交应急办归档。
五、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镇主要领导叶勇镇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为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主要领导安全检查由应急办牵头,其他办、站、所、中心、大队配合;各分管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每个办公室每月不低于2次。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从事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5名。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5人=1248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475天,包括: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18天;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05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5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06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106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05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361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98天;病假、事假共计27天;检查指导村(社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计75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9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71天。
4.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即1248-475-361=412天,占法定工作日的33%。
附件:1.2024年应急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2.2024年社事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3.2024年党政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4.2024年文化服务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
5.2024年经济发展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6.2024年农业服务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
7.2024年规划建设环保办年度检查计划表
8.2024年乡村治理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
9.2024年产业培育中心年度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