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府发〔2024〕26号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庙镇202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区域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板块、各村(社区)、各学校、派出所、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2024年铜梁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现将《大庙镇202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区域挂牌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庙镇202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高发区域挂牌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整治,采取强力措施最大限度“降警情、控发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组织领导
由大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勇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平安办负责人、社事办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负责人、大庙镇中心小学、司马小学、大庙镇中学校长及各相关岗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积极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印制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到各村(社区),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宣传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了解和认识,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针对孕育文化、家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的社会人群,并加强对从事青少年教育和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他们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能力与意识。
(三)增加辖区内执法机关的力度。镇派出所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快速办结,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支持。社会监督和支持对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各村(社区)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的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虐待未成年人事件,打击性侵犯罪,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四、职责分工
(一)政工人事工作职责。辖区内各学校、卫生院、诊所要严把用人入口关,严格用人考核责任制,实行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制度。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的沟通协调,建立实施医务人员(含聘用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制度,对招录人员要严格审查,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
(二)镇社事办与妇联工作职责。社事办协调组织卫健办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与派出所、妇联、司法所、卫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报送。
(三)各学校职责。组织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一是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班主任向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学生预防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发现未成年人有被性侵、猥亵、虐待、暴力伤害等情况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镇民政办报备。
(四)各村(社区)职责。要以贴近群众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增强家长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能力与意识。不断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精准度和覆盖面,推动形成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各村(社区)及大庙卫生院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将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和打击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细化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社事办等办所的沟通协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按照“一人一专班”要求,开展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按照《2024年铜梁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铜委平安办〔2024〕6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派出所、平安办、社事办等相关办所,形成信息互通共享,协同推进。
(四)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延长巡逻时长、扩大巡逻防控范围,采取车步巡相结合方式,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把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落实到办所和个人。镇平安办、社事办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学校、各村(社区)以及大庙卫生院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态化。根据文件要求,各村(社区)务必做到动态整治期间“零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