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铜委法〔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郑跃润任组长,镇长贺鑫以及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镇法治创建领导小组要求,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社区)、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多场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场镇赶集、村(社区)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今年以来,一是利用赶集日在大庙镇车站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14次(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5场次),重点宣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禁毒、食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二是以法律护航夕阳红为主题,进村向老年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悬挂宣传横幅10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宣传教育22000余人次。司法所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2次,法治宣传2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中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发放印有“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便携袋1050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350余份,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的宣传橱窗11个,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横幅47条,利用LED灯宣传3条。组织辖区村(社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度为主题的村民大会12场,讲习所10场,到场参会人员2159人次。
利用镇、村(社区)的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全年共计办宣传栏48期。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镇组织机关干部、两委干部集中学法四次,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宪法修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防法》等。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镇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岗前资格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者 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文兴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由于外来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又分散,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社区)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镇建设
(一)加强法治镇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1、落实了权责清单。我镇编制并对外公布了农业服务中心、社事办、文化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管理办公室、食药监办6个办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53条,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逐日、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新当选的镇领导的宪法宣誓活动,2019年我镇新当选的人大主席叶勇、副镇长陈鑫均向宪法宣誓就职,让宣誓人员真正理理解其就职后所享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应为民所用。
3、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委会专题讨论并印发了《大庙镇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大庙委发〔2019〕30号)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1、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镇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0件,涉及场镇建设5件、基础设施建设17件、环境保护11件、农村干部工资及养老保险待遇2件、民生保障7件、新农村建设5件,代表代表满意率98%。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开我镇信息64条;处理网上舆情8条,并上报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进行网上发布;严格“四务”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在群工系统和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栏按要求执行公开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全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个,工作站(室)的挂、座牌按规定制作并悬挂摆放适当位置。均通过区司法局的验收。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立以来,接待群众咨询206人次,为其解答240余条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大庙镇长年聘请了天朗律师事务所周晓庄为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为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社区)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社区)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3个调委会,其中11个村调委会,1个社区调委会,1个镇调委会,共有兼职调解员71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今年以来,大庙镇村(社区)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33件(其中简单纠纷129件、复杂纠纷4件),成功调解133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做到不留案、不积案。重大人身损害赔偿案6件,其中结案2件,促使双方当事达成共识赔偿金60余万元。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村(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社区)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社区)委会建设成村(社区)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