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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发布日期:2023-11-30 来源:大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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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主要公开渠道
1 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2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个人证件照,领导职务,个人简历,主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3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其他公文以及起草说明、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4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5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6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每年1月31日前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7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全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前 党政办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8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救灾、涉贫涉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9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招标、人员招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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