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坪府〔2023〕9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坪镇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严格控制耕地流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开展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专项行动。
二、工作原则
紧紧围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目标,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总要求,充分尊重基层、农民意愿,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以现状耕地实地即将成林成园整改为重点,扎实开展耕地“非粮化”存量隐患整改。
三、目标任务
在统筹做好全镇现状耕地逐渐成林成园整改的基础上,由各村牵头具体实施,集中利用两个半月时间对今明两年即将成园成林的1071.85亩耕地图斑进行调查核实,逐一落实处置措施。
四、集中处置时间
2023年9月至11月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9日至9月1日)。组织召开全镇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工作动员会,下达各村处置整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关于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形成全镇齐心协力、保护耕地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至11月5日)。各村要组织专班和人员力量,全力推进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工作。9月25日前完成处置整改任务的40%,10月20日前完成处置整改任务的80%,11月5日前全面完成处置整改任务。
(三)验收巩固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各村整改完成后上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联系区规资局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进行登记备案,验收不合格的实行再次整改,确保达到验收要求。
六、处置措施及标准
(一)耕地撂荒“非粮化”
处置对象:撂荒耕地“非粮化”
处置措施:一是统筹种粮直补和地力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提升承包经营农户种粮积极性;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力度,项目区内撂荒耕地全部纳入土地平整区域实施,道路、沟渠等工程优先布局撂荒耕地区域;三是坚持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撂荒耕地全部复耕利用,一般耕地中撂荒地极少数无法整改的落实进出平衡。
(二)幼苗间种“非粮化”
处置对象:幼苗间种“非粮化”。
处置措施:根据幼苗间种情况,综合采用清除附着物、翻耕、疏苗修枝、林粮间作或套种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对永久基本农田中的幼苗间种原则上均进行原址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在本辖区范围内调整补划,并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一般耕地中幼苗间种以原址整改为主,全力防止耕地流出,确实无法整改的,取消种粮直补和地力补贴,结余费用统筹用于耕地恢复补足,并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已成园成林“非粮化”
处置对象:已成园成林“非粮化”。
处置措施:根据已成园成林的具体情况,综合采用清除附着物、翻耕、林粮间作或套种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对永久基本农田中已成园成林原则上进行原址整改,针对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成林期及退耕还林范围中无法恢复粮食等确实无法整改的情况,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在本辖区范围内调整补划,并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一般耕地中已成园成林以原址整改为主,全力防止耕地流出,确实无法整改的,取消种粮直补和地力补贴,结余费用统筹用于耕地恢复补足,并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四)处置标准(具体标准以2023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国家要求为准)
1.原址整改标准。清除地上植被、果树、苗木等地上附着物,保持耕地属性,尽可能翻耕种植,避免来年“非粮化”,其中属撂荒地整治的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要求整治。如地面存在硬化部分,应在恢复过程拆除,并按规定恢复种植。原址整改完成后由镇街在国土调查云中自行举证上传。
2.林粮间作或套种标准。耕地上间种或套种果树的图斑,应从严控制林园地植株密度,果树覆盖度<50%或每亩株数≤合理株数70%,土地应为明显的耕地状态,间种或套种的应为粮食作物或蔬菜,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举证。
3.进出平衡恢复补足标准。在下发的进出平衡后备资源图斑以及其他可用于补充耕地图斑中,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图斑,通过清除地上附着物、翻耕等措施恢复种植,恢复耕地应达到耕种条件(耕作层恢复至原耕作层厚度,土壤杂质不高于15%),并至少种植有一年一熟制农作物,需达到出土长苗状态,耕作层厚度需大于40cm。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组建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行动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西泉任专班组长,分管农业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导任副组长,各村联系领导为专班组成员负责对各村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统筹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行动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以村为单位下设6个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各社社长为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行动成员。
二是加强工作推进。由各村对照区级下达的耕地存量“非粮化”图斑,组织专人开展图斑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按照耕地撂荒“非粮化”、幼苗间种“非粮化”、已成园成林“非粮化”三种类别分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完成整改并验收通过的,各村要做好登记备案,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复耕复种,实施粮食生产,坚决遏制再次“非粮化”。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各村经处置后验收合格的,按照不同类别补助标准进行资金补助,其中:撂荒地整治的按300元/亩补助;间种或套种整改的按600元/亩补助;成园成林原址整改的按800元/亩补助;耕地恢复补足落实“进出平衡”的按1000元/亩补助,补助资金在验收合格后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具体整改情况拨付到镇后再拨付给各村。
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将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和加强结果运用,实行“刚性考核、一票否决”。镇纪委要加大对存量“非粮化”处置工作的督查跟踪。凡在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工作中行动缓慢、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铜梁区二坪镇2023年度存量“非粮化”处置任务表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二坪镇2023年度存量“非粮化”处置任务表 | ||||||||
单位:亩 | ||||||||
序号 |
村 |
处置类别 |
小计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成园成林 |
撂荒 |
现状为耕地 |
幼苗间种 | |||||
1 |
隘口村 |
188.93 |
1.2 |
0.9 |
21.8 |
212.83 |
喻映 |
周家兴、张治学 |
2 |
二郎村 |
223.53 |
|
15 |
|
238.53 |
来兵 |
刘亚飞、汪兴芬 |
3 |
三房村 |
88.19 |
15.49 |
41.35 |
|
145.03 |
丁贤容 |
徐之武、汪定红 |
4 |
狮子村 |
150.74 |
2.34 |
9 |
8.16 |
170.24 |
彭军 |
罗昌明、程茂根 |
5 |
严家村 |
142.14 |
|
|
|
142.14 |
杨清荣 |
苏继兰、高兵 |
6 |
中山村 |
151.99 |
|
11.09 |
|
163.08 |
周孝全 |
汪秀、陈建兰 |
|
总计 |
945.52 |
19.03 |
77.34 |
29.96 |
1071.8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