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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68864201C/2023-00036
  • 二坪府〔2023〕115号
  • 其他
  • 其他
  • 铜梁区二坪镇
  • 有效
  • 2023-10-16
  • 2023-10-18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二坪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坪府〔2023〕115号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梁区二坪镇2023年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保障全镇空气环境质量、河道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202391日—2024331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0天以上,其中2023912105天以上,20241375天以上。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415日至630日(夏收季节);815日至1130日(秋收季节)。

(二)禁烧区域: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加大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西泉任组长,副镇长来兵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汪兴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系领导和驻村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真正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全面落实秸秆禁烧。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程度。

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宣传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不再烧”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每个村须悬挂秸秆禁烧禁抛宣传横幅,广泛宣传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意义,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最大程度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全镇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体系。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加大考核力度。

考核内容:市级发现通报露天焚烧火点1处扣0.1分,区级督(巡)查露天禁烧工作发现露天焚烧火点通报一次扣0.05分,区级部门巡查督导露天禁烧工作发现1个露天焚烧火点扣0.01分。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202310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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