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坪府〔2024〕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应急办及镇属相关企业: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镇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认真执行。
附件:1. 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交通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消防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区域、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经营户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二、监管力量情况
从事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3人。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538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53天。参与交通、消防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26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7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2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4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47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宣传工作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2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经营户分为三级,一级为涉及烟花经营、储存装置的中转点,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二类为涉及烟花离人口密度集中近的经营户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三类其它为个体经营户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
2.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经营户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共检查企业经营户10家次,其中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4家次、专项监督检查10家次、随机抽查3家次。
(二)重点检查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50天)
1.日常监督检查。
(1)对杨会烟花中转点共检查5次。
一月份:一次。
二月份:一次。
三月份:一次。
四月份:一次。
十二月份:一次。
(2)对在二坪镇兴龙社区经营户检查6家次。
(3)对在农村经营户一年检查3家次。
2.随机抽查
对交通街经营户随机抽查3家次。
附件2
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促进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管力量情况
从事工贸行业工作的人员3名。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8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251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0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6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0天;参与其它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53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25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3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20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97天;机关值班共计72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7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把6家工贸企业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一、二、三、四级,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其中,一级企业0家,二级企业0家,三级企业1家,四级企业3家。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按照一级抓巩固,监督检查一年一次;二级抓提升,监督检查半年一次;三级抓整改,监督检查季度一次;四级抓督办,监督检查每二月一次。对纳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且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比例为70%,随机抽查比例为30%。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38天)
1.日常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主要危险因素现场管控情况)。
(1)对川平建材、佳艺石膏厂、纸巾厂、石材加工厂每个季度一次检查;
(2)对小作坊半年一次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按照2024年开展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月份:川平建材。
七月份:川平建材。
十一月份:川平建材。
3.随机检查。
按照双随机(两名执法人员随机、监督检查对象随机)的要求,在二坪镇工贸企业中随机抽取3家企业,主要监督检查主要危险因素现场管控情况。
附件3
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由处置向预防转变,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二、执法检查人员
从事应急救援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有2人。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0天=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0天。
1.应急预案优化、评审、预案备案共计64天;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备案、造册共计20天;
3.应急平台数据录入及应急预案网审共计54天;
4.区级应急演练及指导镇街道企业应急演练共计68天;
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26天;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急)举报查处共计24天;
7.参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40天;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8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50天。
1.应急值班值守共计38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68天;
3.病假、事假共计12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6天;
4.参加党群工会活动共计18天。
四、执法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2名以上执法人员及安全专家参加实施。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或救护协议签订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实施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4.直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化一卡”预案优化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日常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24天)
监督检查安排:
一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执法人员2天。
二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一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三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二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四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三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五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四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六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五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七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六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八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七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九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八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十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九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十一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十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十二月份:检查直管行业企业1家,复查十一月、十二月份检查企业,执法人员2天。
附件4
2024年交通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镇范围内所有村、社道路不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亡人事故。
二、执法检查人员
从事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有3人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21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0天。参与烟花、消防等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6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7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2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1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84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宣传工作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5天。参加人大、纪检等党群活动共计58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风险程度对摩托车、长安面包车等重点车型进行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劝导站
(1)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六、周日)夏季上午时间为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冬季上午时间为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要有1人在劝导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2)平时的赶集日(2、5、8)夏季上午时间为8:00至11:30,冬季上午时间8:30至11:30,要有1人在劝导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3)镇交安办每月对各个劝导站,进行两次到岗情况的检查。
2. 道安办
每月协助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在40件(警告)以上。
3.检查内容
(1)协助派出所对镇、村、社道路上行入的二、三摩托车、电动车进行违章行为的处理。
(2)协助派出所对面包车非法载人行为、人货混装不安全、超员等行为进行处理。
(3)协助派出所对其他车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长安面包车超载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08天)
1. 日常监督检查。
一个月上路检查3次,全年12×3×3=108天。
2.专项检查。
在重大节日期间对我镇主干道路实行全方位检查。
附件5
2024年消防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不发生一起因消防安全造成的亡人事故
二、监管力量情况
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535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47天。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40天。参与交通、烟花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16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6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2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47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47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宣传工作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各村社区网格建设情况,台帐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对所有的单位、学校、部门、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专、兼职消防员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3.对电源线路、液化气、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对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事件进行隐患排查和处理
5、各企业、经营户配备消防器材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