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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5 来源:二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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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202391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66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3〕6号)文件;经我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全区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66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36号)文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以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为目标,聚焦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畜禽屠宰、农药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围绕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开展九个方面集中行动,确保农业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行动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监管、逗硬执法,务求取得实效。

(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同志职责。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安全生产意识较弱,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要加强监管服务,指导小微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四)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严格落实执法清零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动态调整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严防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与自排自查,全面、细致地查找纠治各种事故隐患。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结合开展,统筹安排、合理推进。引导社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情况反映及时予以回应。

(六)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渔业平安守护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查找风险隐患的主动性。加大渔业船员风险识别和险情应对培训考核力度,提升科学应对风险能力。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强化安全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七)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持续强化农村沼气、化粪池安全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安全意识。做好对畜禽养殖场覆盖式(地下封闭式)化粪池的防火宣传、敞口式贮存池的防跌落宣传,在安全距离边界设立警示标语和隔离围挡。深入开展经常性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村沼气管理台账建设,动态调整台账清单。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导,对已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要指导沼气业主进行填埋、拆除等安全处置;对当前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应落实管理人责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八)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涉农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重点排查消防、供电、制冷、锅炉、压力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排除;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到位。督促指导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专项行动期间以及节假日、周末、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

(九)危化品动态监管及消防安全治理行动

加强农药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药使用安全指导及技术培训。强化涉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领取、使用和回收等各环节的全程管控,完善科研院所、学校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狠抓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在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药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涉农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系统内办公楼栋及附属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综合治理,建设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生命通道等,持续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提升单位自我管理、火灾应急处置等防控能力。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362日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建章立制(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请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88日、118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政策法规科(联系人:何庆运;联系电话:023-45683764;电子邮箱:1241505338@qq.com)。

附件: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附件

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

业自

查自

改进

行抽

查检

查情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市农业农村委帮扶指导重点区县(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帮扶乡镇(街道)(个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有关区县及部门(次)


组织

领导

情况

1

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2

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3

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4

农业农村委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市级或区县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区县、乡镇(街道)两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8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注:1.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累计情况(报送邮箱:cqnwaqc@163.com)。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行动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3调度表中涉及市、区县、乡镇(街道)的事项需分别统计上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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