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府〔2023〕113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及“两员”选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中心:
为加强对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指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5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府办〔2023〕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铜梁区高楼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 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 佳 镇党委委员
成 员:郑 玲 党政办负责人
肖 刚 经发办负责人
欧汉敏 文化中心负责人
刘 艳 农服中心负责人
杨 静 财政办负责人
周 鹏 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冬梅 龙源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周 欢 涪江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良勇 高楼村支部书记、主任
周秀立 莲花村支部书记、主任
潘延华 盘石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玲同志兼任,肖刚、欧汉敏为成员。
二、普查员及指导员名单
序号 |
普查小区 |
普查员 |
指导员 |
镇联系领导 |
1 |
龙源社区001普查小区 |
陈冬梅 |
肖刚 |
陈玲 |
2 |
龙源社区002普查小区 |
陈洪艳 |
肖刚 |
陈玲 |
3 |
高楼村001普查小区 |
李尚春 |
欧汉敏 |
张保山 |
4 |
涪江村001普查小区 |
周训英 |
欧汉敏 |
夏光劲 |
5 |
莲花村001普查小区 |
周发金 |
肖刚 |
陈勇 |
6 |
盘石村001普查小区 |
文霞 |
肖刚 |
周晓波 |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问题。镇联系村(社区)领导负责联系村(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进度、质量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村(社区)、办、所、中心,将有关情况报送至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