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府〔2024〕120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组的通知
各村、各板块、各岗位:
为全面提升“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质效,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24〕79号)、《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楼府〔2024〕8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成立高楼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组,通过集中时间、人员,全力实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情况明。
一、工作组人员组成
组 长:邹宽彬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 玲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 艳 产业发展岗
杨 静 财务管理岗
黄 龙 产业发展岗
钱 双 财务管理岗
杨 访 高楼村工作人员
向维维 涪江村工作人员
杨 洋 莲花村工作人员
邵小凤 盘石村工作人员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农村集体资产。重点清理2021年以来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排查整改扶贫项目资产主体责任不明晰、移交手续不齐全、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全面清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重点清理2022年7月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情况,排查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未分离、账套未分设,以及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等情况;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公开不规范等情况。
3.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重点清理整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情况。
4.全面清理农村集体债务。重点排查整改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情况。
5.全面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重点清理整改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6.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重点排查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制定章程和章程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依规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以下概称集体“三会”)以及集体“三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和行使不充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不完善、未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动态更新等情况。
三、工作方式
各村在“三资”集中清理整改工作中,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更新清理、整改进展情况,并每日向工作专班汇报;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即整改,对时间较远、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交工作专班研判,经研判明确问题整改时限,集中攻坚、逐一销号。
四、工作开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地点:高楼镇龙源社区会议室
五、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1.工作组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2.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清产核资系统相关内容的清理及录入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黄龙同志负责;刘萃楠同志负责衔接资金项目(扶贫项目)的清理及国扶系统录入。
3.财政办:负责指导农村财务、农村“三资”相关内容的清理录入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钱双同志负责。
4.各村: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相关工作的清理及录入,具体业务工作由上面各村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工作组在党委专班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次清理出的“三资”监管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按照职责分工、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工作协调,各相关办所、各村在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3.严肃执纪问责。在集中专项清理、整顿期间,各相关办所、各村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如未按照要求完成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