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府〔2024〕125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室、中心、大队:
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镇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飞
副组长:邹宽彬 陈勇
成 员:刘艳、郑玲、周明贵、罗赟、龙高攀、欧建、李尚春、周发金、文霞、欧强
工作专班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由刘艳任站长,刘玉琼、黄龙、陈昂分别任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种植业监管员(农药残留快检员)、水产监管员、畜禽监管员。黄秀梅、陈晓东、周发金、周辉英分别为涪江村、高楼村、莲花村、盘石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村级协管员必须按相关制度履行职能职责,有序开展好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制度及职能职责附后。
附件:1.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责
2.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岗位职责
4.高楼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本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承担农产品生产及投入品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和投入品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检查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指导生产主体完善产品包装、规范使用“两品”标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产地环境保护;督促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放心农资示范店,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
四、开展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建立检验检测档案,引导生产主体对上市农产品开展自检或送检。
五、组织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建立标准化示范园(场);协助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两品”认证,协助开展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抽样等工作。
六、收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接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加强对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指导、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八、做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其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附件2
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一、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牌农产品认证登记工作,全力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二、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三、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采取措施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化实施。
四、定期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倡导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
六、实施责任目标质量安全承诺管理,督促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规范使用安全农产品标识。
七、加强安全农产品放心基地和放心农资店建设,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加强宣传培训,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诚信经营和“黑名单”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附件3
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岗位职责
站 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提高规范化经营水平。
监管员:在站长领导下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宣传、服务指导和培训;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两品”认证;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名录,监督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管理维护好平台正常运行;及时提出监管工作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信息制度定期报送信息。
检测员:在站长领导下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出具的检测记录负技术责任,并建好检测记录台账,按时报送检测汇总表。
附件4
高楼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基本职责
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受所在高楼镇人民政府领导,在高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基本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二、建立本村(社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档案。
三、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督导和巡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推进农业标准化。
四、负责本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的农产品抽样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