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5月)

发布日期:2024-05-20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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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5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2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张邦炎 翰林村7组 B类:因长期吃药导致家庭困难
2 犹永海 石柱村1组 C类:因肺气肿住院自费3234.31元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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