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7月)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字号: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7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6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侯大华 青符村8组 申请人属低保对象,64岁,男,户籍地在虎峰镇青符村8社,家庭人口4人。本人因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入院治疗花费43100.83元,自费15029.37元。
2 王安海 青符村7组 申请人属特困对象,66岁,男,户籍地在虎峰镇青符村7社,家庭人口1人。本人因单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入院治疗花费47055.41元,自费15867.12元。
3 黄道会 温泉社区 申请人属低收入对象,52岁,女,户籍地在虎峰镇温泉社区,家庭人口1人。本人因右肺上叶尖段腺癌入院治疗花费70078.73元,自费42135.39元(其中含税药11743.68元)。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秦伦中 石梯村5组 家庭财产超标
2 林国秀 青符村7组 家庭财产超标
3 张邦治 青符村7组 家庭财产超标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