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7月) | |||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6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侯大华 | 青符村8组 | 申请人属低保对象,64岁,男,户籍地在虎峰镇青符村8社,家庭人口4人。本人因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入院治疗花费43100.83元,自费15029.37元。 |
2 | 王安海 | 青符村7组 | 申请人属特困对象,66岁,男,户籍地在虎峰镇青符村7社,家庭人口1人。本人因单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入院治疗花费47055.41元,自费15867.12元。 |
3 | 黄道会 | 温泉社区 | 申请人属低收入对象,52岁,女,户籍地在虎峰镇温泉社区,家庭人口1人。本人因右肺上叶尖段腺癌入院治疗花费70078.73元,自费42135.39元(其中含税药11743.68元)。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秦伦中 | 石梯村5组 | 家庭财产超标 |
2 | 林国秀 | 青符村7组 | 家庭财产超标 |
3 | 张邦治 | 青符村7组 | 家庭财产超标 |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