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7月) | |||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5 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 |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亢中明 | 石寨村4组 | A类:因房屋侧屋及厨房屋顶漏水严重,需维修 |
2 | 杜培林 | 华西社区 | D类:刑满释放人员 |
3 | 高显良 | 前进村10组 | B类:本人肺气肿、大脑动脉粥样硬化住院自费1548.47。 |
4 | 魏全科 | 石柱村17组 | D类:刑满释放人员 |
5 | 张正秀 | 回龙村11组 | D类:本人因右尺桡骨干骨折住院自费2149.22元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