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8月) | |||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7人 )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秦淙意 | 东山村3组 | D类:本人多重一级残疾,因患脑膜炎长期吃癫痫药,住院自费1672.84元 |
2 | 李长友 | 石寨村8组 | B类:本人及配偶丧失劳动力,儿子是精神二级残疾,家庭经济困难 |
3 | 王世彬 | 石寨村8组 | B类:妻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在上初中,本人无法干重活,家庭经济困难 |
4 | 戴成程 | 前进村10组 | D类:刑满释放人员 |
5 | 陈仕明 | 虎峰镇群力敬老院 | B类:因肺部感染、慢性胃炎住院自费1109.45元 |
6 | 沈其俠 | 石岭村10组 | D类:刑满释放人员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罗天碧 | 东山村3组 |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