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8月)

发布日期:2024-08-09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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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8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7人 )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秦淙意 东山村3组 D类:本人多重一级残疾,因患脑膜炎长期吃癫痫药,住院自费1672.84元
2 李长友 石寨村8组 B类:本人及配偶丧失劳动力,儿子是精神二级残疾,家庭经济困难
3 王世彬 石寨村8组 B类:妻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在上初中,本人无法干重活,家庭经济困难
4 戴成程 前进村10组 D类:刑满释放人员
5 陈仕明 虎峰镇群力敬老院 B类:因肺部感染、慢性胃炎住院自费1109.45元
6 沈其俠 石岭村10组 D类:刑满释放人员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罗天碧 东山村3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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