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10月) | |||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4人 )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 |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龚仁泉 | 东山村10组 | B类:因支气管肺癌、腺癌住院自费5742.75元 |
2 | 李彦宏 | 建新社区 | B类:父亲服刑,无人照顾,就学困难 |
3 | 刘光俊 | 新生社区 | D类:强制戒毒 |
4 | 朱光碑 | 庙湾村8组 | B类:本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侣俸精神病院住院,花费巨大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户主) | |||
1 |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