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10月)

发布日期:2024-10-15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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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镇级10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4人 )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龚仁泉 东山村10组 B类:因支气管肺癌、腺癌住院自费5742.75元
2 李彦宏 建新社区 B类:父亲服刑,无人照顾,就学困难
3 刘光俊 新生社区 D类:强制戒毒
4 朱光碑 庙湾村8组 B类:本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侣俸精神病院住院,花费巨大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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