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10月)

发布日期:2024-10-15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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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

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10月)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救助

总金额

(元/月)

家庭住址

1

唐孝元

2

100

1080

纯古村

2

罗大绪

1

100

510

双桥村

3

龚仁德

3

0

1950

前进村

4

罗桂兰

1

0

750

青符村

拟不予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财产及

消费支出状况

家庭住址

不予保障原因

1

张大伦

1

700


翰林村

收入超标

2

刘正群

1

800


青符村

收入超标

举报电话:023-45673052(铜梁区民政局)

          023-45511190(虎峰镇人民政府)

                                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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