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行基层政府职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内设8个机构处室,分别是虎峰镇党委、虎峰镇政府、虎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虎峰镇社保所、虎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虎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虎峰镇乡村产业培育中心、虎峰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本部分包含本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构成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3785.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92.55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11.75 万元,主要是单位新增人员和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3785.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92.5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1.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5.4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8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 54.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5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55 万元,比2021年增加54.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导致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28.55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2万元,比2021年减少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2 万元,比2021年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下村验收项目需要增多。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92.55 万元,比上年增加112.4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单位新增人员导致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28.55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应急保障3 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新灿 联系方式:455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