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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18
  • 2024-03-04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2024年(本级)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本级)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3)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5)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6)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7)发展村级经济,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政府、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政府、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卫生保健、调解等工作;(8)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镇设置行政机构: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全镇22个村,4个社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增加2809.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091.0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增加1718.60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分成8个办站所独立编制,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未独立编制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78.10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6.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3.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05.7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74.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75.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40万元。支出2023增加2809.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91.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18.60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分成8个办站所独立编制,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未独立编制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65万元,比2023增加280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05万元,比2023年增加1091.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编制分成8个办站所独立编制,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未独立编制预算;项目支出1718.60万元,比2023增加1718.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编制分成8个办站所独立编制,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未独立编制预算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7.50万元,比2023年增加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3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做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形势影响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9.78万元,比上年增加349.7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编制分成8个办站所独立编制,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本级)未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8.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思远    联系方式:023-455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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