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夏季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工作提醒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近日连晴高温,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提醒:
一、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切实履职。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从现在开始,各级林长要坚持经常到各自负责的责任区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巡山护林人员、哨卡值守人员、网格员在岗在状态履职;要与网格员一道排查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措施,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二是实行责任包干。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护林员和社员户包山,确保防灭火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从机关干部到一般群众要一贯到底,责任区域要做到边界清楚,不留死角);建立包干台账,各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包片蹲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一长三员”管护机制,依托林长、监督员、指导员、巡林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切实压实经营主体、护林员责任。
四是全员参与。要加大“十户联防”工作力度,做到宣传到位、责任上墙,通过群防群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辖区森林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严格追责。为抓好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镇纪委将参与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和担当。
二、严格逗硬奖惩
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为将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贯彻落实铜森防指〔2023〕2号文件的精神,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一是如果巡山护林员所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了野外用火情况,巡山护林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和进行处置的,每发现一起奖励一起。
二是如果巡山护林员所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了野外用火情况,由群众发现并上报和进行处置的,每发生一起,惩扣巡山护林员一起,惩扣金额直接奖励给第一时间上报人员。
三是对野外用火人员要进行处罚,由各村进行处置,如处理不了的,上报镇农服中心,由镇上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执法。
四是巡护要求。巡山护林员必须佩戴好标志、带装巡护,巡山时必须播放小喇叭。
五是通讯要求。在高温伏旱期间,要求每位人员的通讯畅通,在电话信号接通后10秒内必须应答,如果超期未接的,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对巡山护林员实行现金惩扣,若连续出现,将对人员进行调整。
三、宣传讲实讲透
在林区内要增大防火标语、横幅的设置密度(林区公路每公里不少于4幅)。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新媒体以及乡村大喇叭(除休息时间段外,音量要尽量开大)、流动宣传车等有效载体加大宣传的密度和广度。护林员喇叭要响起来,袖标要戴起来。要积极利用院坝会、夜巡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对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要开展精准宣传,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好监护责任人,坚决防止因监护不力发生野外用火的现象发生。
四、严控野外火源
高火险期要严格管控火源,尤其是进山开展作业的工作人员。林区村要在入林主要路口增设临时卡口、增加守卡力量、延长守卡时间(延长至20:00),严格扫码入林、收缴火种。建立重点人群监管台账,落实重点人群(重精、未成年人)一对一监管责任人等措施,加强对重点场地(如庙宇、坟地、生产企业、野外用火场地)的监管,落实“谁出事、谁负全责”的责任机制。全面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宣传和火源管控,坚决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五、完善物资准备
各村(社区)的应急救援站、林区的检查哨卡,镇村都有物资配备,各村对配备的物资要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好台帐,确保物资安全,同时要定期对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物资能够用得上,能够用得了,状态良好,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进行补充。
六、及时高效处置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发挥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作用,落实火情发现“135”早期处理机制,即信息1分钟确认,火情3分钟核实,队伍5分钟出动。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在岗在位在状态,维护好机具装备,加强训练演练,带装巡护,及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严格落实防灭一体化机制,火情发生后,各村和林区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并快速组织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