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23〕2号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虎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业,辖区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虎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同时请镇属各办、站、所、中心参照该计划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虎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虎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为扎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保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留死角,又确保应急管理办公室对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序、高效执法检查,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力争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4人,监督检查人员数量=4×80%=3人。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x监督检查人员数量250x3=75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20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165-165=420日。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252个,一般检查工作日72个,其他委托执法工作日96个。
1、重点单位检查(含复查):84天/人×3人=252个工作日。
2、一般单位检查(含复查):
(1)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2)其他工贸企业: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3、其他委托执法领域:
(1)道路交通安全:24天/人×3人=72个工作日;
(2)消防安全:8天/人×3人=2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65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2、调查处理安全投诉举报:6天/人×3人=18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6天/人×3人=18个工作日。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预计19天/人×3人=57个工作日。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65个
1、值班、应急备勤: 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3、接受上级督查考核:4天/人×3人=12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村居工作:4天/人×3人=12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工会活动:12天/人×3人=3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需用26个工作日。
7、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预计需用7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及数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我镇重点检查单位为32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3家,砖瓦烧结企业2家,工贸企业15家,关闭煤矿7家、危化品经营单位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部1家、渡船1艘。具体分别为:
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2平台(轮桥)、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9平台(翰林)、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3平台(天锡)、铜梁区盈余矸砖厂、铜梁区西泉镇峡风联办矸砖厂、重庆王派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韵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皓森木业有限公司、铜梁区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鑫仁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腊月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鼎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强师家具有限公司、重庆赛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云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连润塑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西泉煤矿、联办煤矿、风家湾煤矿、前进煤矿、和平煤矿、进仕煤矿、半坡煤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销售分公司虎峰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铜梁虎峰镇久远加油站、液化气经营户、雄伟公司虎峰分仓库、双河口渡船。
(二)年度计划检查频次及占比
对重点检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56%。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检查单位:重庆王派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韵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皓森木业有限公司、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区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鑫仁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腊月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鼎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强师家具有限公司、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部,共计18家。
2、2023年2月检查单位:重庆赛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云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2平台(轮桥)、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9平台(翰林)、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3平台(天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销售分公司虎峰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铜梁虎峰镇久远加油站、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6家。
3、2023年3月检查单位:重庆国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连润塑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铜梁区盈余矸砖厂、铜梁区西泉镇峡风联办矸砖厂、1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25家。
4、2023年4月检查单位:重庆王派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韵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皓森木业有限公司、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区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鑫仁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腊月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鼎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强师家具有限公司、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部,共计18家。
5、2023年5月检查单位:重庆赛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云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2平台(轮桥)、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9平台(翰林)、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3平台(天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销售分公司虎峰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铜梁虎峰镇久远加油站、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6家。
6、2023年6月检查单位:重庆国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连润塑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铜梁区盈余矸砖厂、铜梁区西泉镇峡风联办矸砖厂、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3家。
7、2023年7月检查单位:重庆王派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韵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皓森木业有限公司、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区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鑫仁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腊月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鼎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强师家具有限公司、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部,共计18家。
8、2023年8月检查单位:重庆赛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云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2平台(轮桥)、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9平台(翰林)、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3平台(天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销售分公司虎峰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铜梁虎峰镇久远加油站、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6家。
9、2023年9月检查单位:重庆国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连润塑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铜梁区盈余矸砖厂、铜梁区西泉镇峡风联办矸砖厂、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3家。
10、2023年10月检查单位:重庆王派木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韵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皓森木业有限公司、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区峻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鑫仁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腊月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鼎茂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强师家具有限公司、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部,共计18家。
11、2023年11月检查单位:重庆赛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云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2平台(轮桥)、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9平台(翰林)、重庆页岩气公司足203平台(天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销售分公司虎峰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铜梁虎峰镇久远加油站、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6家。
12、2023年12月检查单位:重庆国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连润塑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铜梁区盈余矸砖厂、铜梁区西泉镇峡风联办矸砖厂、关闭煤矿、双河口渡船,共计13家。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范围及数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镇应急办对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检查对象范围为:11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家卫生院、2家敬老院、2家宾馆、2家超市、9家餐馆,54家其他工贸企业。
(二)年度一般检查频次及占比
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22%。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
2、2023年2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家宾馆。
3、2023年3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所学校。
4、2023年4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3家酒楼。
5、2023年5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家敬老院。
6、2023年6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家超市。
7、2023年7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家宾馆。
8、2023年8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3家酒楼。
9、2023年9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所学校。
10、2023年10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虎峰卫生院。
11、2023年11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3家酒楼。
12、2023年12月抽查单位:2家其他工贸企业,1家敬老院。
六、其他委托执法领域检查安排
1、道路交通安全:每月至少开展2次随机委托执法工作;
2、消防安全:每季度对消防安全至少进行2次随机委托执法工作。
七、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