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24〕24号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虎峰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防发〔2024〕3号)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虎峰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虎峰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市、全区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按照市消安委《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和区消安委相关要求,现制定虎峰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生命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
(二)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堆放杂物、防火封堵破坏,敞开式外廊堆放可燃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区级相关要求,我镇将采取“政府牵头、街镇负责、部门参与”的方式,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结合前期排查明确的重点小区,登记造册建立严管整治清单。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应急管理、经济发展、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市场监管等各行业岗位要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场所),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各村(社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生态治理岗位组织对户外广告招牌、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的防护网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教育、民政、卫生、市场监管、文化服务等岗位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点、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岗位要组织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分属地、分行业建立台账,并报镇消安委汇总;村(社区)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对应行业主管岗位,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二)实施综合治理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2024年6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相关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脱落、模糊。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主动拆除,并健全完善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生态治理岗位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拆除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手段,实施综合整治。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7.加大部门执法整治强度。派出所、规划建设、消防、应急管理等单位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小区、路段、区域,在夜间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集中夜查;对严管整治对象,“一点一策、一路一策”,纳入我镇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内容,做到“治理一处、巩固一处、销号一处”。消防站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派出所要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多次违法停车占堵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防护网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化宣传曝光
8.加强媒体宣传。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LED屏、海报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电商、快递、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员工,以及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9.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要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镇消安委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10.加大曝光力度。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上报各种违法行为,对典型火灾案例、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镇消安委要通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放大警示效果。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长效监管
11.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各村(社区)和规划建设、派出所、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12.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规划建设部门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派出所、虎峰公巡队、应急办等部门要按职责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生态治理要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户外招牌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常态化开展检查执法;消防站、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要按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社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13.构建行业岗位齐抓共管机制。镇各行业岗位要根据“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消防“生命通道”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10日前)。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计划或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进行部署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排查,并做好排查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并在应急办设置专班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门、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要将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镇消安委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定期晾晒工作进展和成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全面压实责任。镇消安委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本级督查检查范畴,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村(社区)、镇有关岗位、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计划,建立好相关台账,并将工作情况于每月20日前上报到镇安委办。联系人:周铀。联系电话:1522313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