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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453262596/2024-00041
  • 虎府〔2024〕19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虎峰镇
  • 有效
  • 2024-09-10
  • 2024-09-12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铜梁区虎峰镇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虎府〔202419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铜梁区虎峰镇2024农村公路生命

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大队):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任务。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虎峰镇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副镇长

夏元毅  政法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正伟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周小镜  宣传、统战委员

  员:李  娟  前进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陈永志  庙湾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龚天美  东山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水鸭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久远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西泉村驻村工作组组长

关海全  前进村支部书记

黄忠梅  庙湾村支部书记

扶永海  东山村支部书记

陈宗全  水鸭村支部书记

许先淑  久远村支部书记

兰代香  西泉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审定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相关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由镇规划建设环保办主任张洪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代团、甘宛松、张永、李元帅、张帅、苏承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虎峰镇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建设进度和质量,防范安全事故。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9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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