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开放须知
1.虎峰镇综合文化站面向辖区内群众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2:30,下午13: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群众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免费借阅书刊及在共享工程服务室上网。
3.多功能活动厅、培训教室实行预约制度,可举办各类会议、讲座,群众文体活动教学排练、演出排练和川剧座唱等。
4.请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爱护综合文化站公共设施及物品,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若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造成人身伤害的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请自觉保持综合文化站的整洁和安静,勿乱扔垃圾果皮,勿高声喧哗打闹。
6.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内,室内禁止吸烟。
咨询服务电话:023-45511190
免费开放区域示意图
四楼 |
辅导培训室 | ||
三楼 |
多功能活动厅 | ||
展览室 |
图书室 |
电子阅览室 |
免费开放设施场地
序号 |
设施名称 |
面积(㎡) |
免费开放时间 |
功能与用途 |
1 |
多功能活动厅 |
150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8:30 |
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活动等 |
2 |
图书阅览室 |
50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8:30 |
提供图书、报刊借阅 |
3 |
辅导培训室 |
150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8:30 |
举办各类文化培训、技能培训、专题讲座、学习活动 |
4 |
共享工程活动室(电子阅览室) |
50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8:30 |
提供文化信息资源、网络服务,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 |
5 |
宣传橱窗 |
10 |
常年、全天 |
宣传文化政策、展示文体活动图片等 |
6 |
文化广场 |
3050 |
常年、全天 |
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地 |
免费开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1 |
书报刊借阅 |
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读和外借服务 |
2 |
电子阅览 |
依托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提供电子图书阅览、数据资源查询、上网服务 |
3 |
群众文化活动 |
开展节庆文化活动、主题宣传演出、“送文化下乡”、体育比赛、电影放映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
4 |
文艺展览 |
举办美术、书法、摄影等公益性展览,群众艺术作品展览 |
5 |
文艺辅导 |
组织群众性文艺团体开展辅导培训、常规训练及参加相关演出活动 |
6 |
时政法制 科普教育 |
举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政宣传教育,及健康、科普、生活知识普及等方面的讲座 |
7 |
大众文体健身 |
为群众提供开展文体健身活动的场所 |
8 |
特色文化普及 |
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开展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民间艺人开展传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