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2024年10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2024年9月30日—10月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45364133、45363216。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余焕容 |
华兴镇犀牛村5组 |
大病救助 |
2 |
李先云 |
华兴镇犀牛村11组 |
大病救助 |
3 |
文熙敬 |
华兴镇香山村4组 |
大病救助 |
4 |
郑登模 |
华兴镇香山村14组 |
大病救助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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