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2024年11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华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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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2024年11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20241111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45363216、45364133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1

邓治英

华兴明月村2

其他困难

2

苟朝良

华兴茯苓村7

重特大疾病

3

刘启珍

华兴镇敬老院

重特大疾病

4

张继明

华兴镇茯苓村20

重特大疾病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1

刘光维

华兴镇茯苓村4

存款超标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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